区民政局局长 宋海红
2018年11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关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情况
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解决民生问题的基本保障。我区自1997年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紧紧把握三个环节,认真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履行职责:一是在思想理念上紧紧维系群众,把各级政府的为民责任,通过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充分体现出来,真正做到关注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二是突出重点,抓住低保标准的调整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发挥这项救助制度的整体效能。三是注重政策创新,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完善,形成规范化体系。
随着我区城市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经济协调可持续高速发展,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改善,保障水平也随之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乡居民低保标准从1997年的每人每月130元提高到了现在的860元,低保对象从刚开始的144户331人,全年发放保障金14万元,扩大到了目前统计的2207户3110人,今年1-10月累计发放保障金2494万元。可以说,经过这么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区已逐步建立了“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低保管理组织体系,形成了低保审核程序化、对象管理动态化、档案管理信息化、资金发放社会化的工作运行机制,真正做到了低保对象一户不漏、应保尽保、应出尽出。城乡低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为维护全区的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做法
(一)立足实际,坚持“四个到位”,做到效能低保
1.领导重视到位。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区委、区政府坚持把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多年来,低保工作一直列入市重点目标任务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指标。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的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并与各街道(园区)签定责任状。区领导多次听取低保工作方面的情况汇报,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低保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园区)也高度重视低保工作,每月召开评审会议,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齐抓共管,部门密切协作的良好局面,保障了全区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2.管理措施到位。一是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电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低保政策,让老百姓知晓政策,做到便民、利民。二是加强对基层低保专干的业务培训,建立了低保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做到年有计划、季有重点、月有活动,从而提高基层低保专干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各街道、各社区经常召开低保工作碰头会,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讨论与研究;区、街每月召开一次低保工作讨论交流会,邀请有关专家就一些工作疑难问题进行现场解答。三是加强资金监管。每年年初,我们联合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组成专项资金检查组对低保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了手续齐全、帐目清楚,杜绝了各种违纪问题的发生。
3.配套措施到位。低保工作的关键是落实政策,为了能够将低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我们着力“四个到位”,及时解决全区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近年来,针对就医、入学、住房、生活等方面困难的低保家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临时救助到位。2004年,制定了《雨花台区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暂行办法》,十多年来共为1862名因病、因灾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发放临时救助金316万元;二是医疗救助到位。2005年,制定出台了《雨花台区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边缘人员、60年代精简职工等困难群体患有白血病、尿毒症、癌症、器官移植、急性心肌梗塞等40余种重大疾病的实施医疗救助。十多年来,共救助大重病患者12.5万人次,发放大病救助金7103.7万元。三是慈善助学到位。针对低保家庭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我们开展了慈善助学活动,为72名低保家庭子女发放助学款39.6万元,确保特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四是优惠政策到位。十多年来,为3.5万户次低保家庭办理有线电视减免;为1598户住房困难家庭开展低收入认定;为650名低保对象办理了慈善医疗证;为1250名低保对象办理了惠民医院就医卡;为19.67万人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物价补贴842万元;为2.59万户次低保家庭发放水费补贴60.23万元;为3.3万户次低保家庭退返垃圾处理费112万元。
4.资金落实到位。低保资金每年预算3500万,医疗救助资金1500万,临时救助资金100万,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100万等,低保及各项救助资金的下拨得到了区财政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各街道(园区)也能够及时、足额的配套各项救助资金,部分街道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了配套资金的足额到位。
(二)立足发展,坚持“五化管理”,做到阳光低保
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在实践中,为确保做到该保的对象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不该保的对象坚决不保,杜绝“关系保”、“人情保”和鱼目混珠的现象,我们抓住关键环节,强化规范管理。
一是贯彻执行各项文件,实现低保工作制度化。为了使低保工作正常有序,省民政厅出台《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市政府制定出台《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我区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低保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同时还建立健全了家庭备案制度、来信来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了三级调查、两榜公示、三级评议审批的制度,规范了低保监督制度。2017年、2018年,省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低保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江苏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制定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检查治理情况,为进一步促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严把“五个关口”,实现低保审批程序化。第一,把好调查关。组织专班,主动上门,逐户调查详细情况,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第二,把好评议关。由社区、街道的低保评议小组,分别对申报享受低保人员进行审查评议。第三,把好材料关。规范填写统一印制的《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等材料,做到不缺项、不涂改,否则一律不予审批。第四,把好证据关。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要求提供工资发放签字表和工资存折,防止有关单位出具假收入证明;对无业人员的就业收入进行评估,准确核定低保补助标准。第五,把好公示关。在调查、初审、申报、审批的过程中,将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收入情况、享受的人数和标准等进行初审、拟批准两次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是严格“四化”标准,实现低保管理动态化。第一,低保对象核查定期化。街道低保专干分别针对不同保障对象的情况,按季度、半年和年终,主动上门进行全面审核,及时办理提高、降低或者终止低保待遇的变更手续。在入户审核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帮助低保对象想办法、谋出路,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争取早日脱贫。第二,公益活动经常化。我们要求每个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必须参加街道(园区)、社区组织的公益性义务劳动和再就业培训活动,对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公益性义务劳动和再就业培训,以及不接受安排就业岗位的低保对象,取消低保资格。今年各社区先后共组织40次550名低保对象参加了环保、绿化、安保等公益性劳动,使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的同时回报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生活的自信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第三,举报投诉制度化。各街道(园区)、各社区设立了举报投诉意见箱、公开了举报电话,及时调查核实群众来信来访。第四,专题核查科学化。针对目前城乡居民家庭收入难掌握的特点,我们一看他们的家庭衣、食、住、行、用等情况;二问他们的家庭人口、就业状况、收入及日常生活消费、子女就学情况等;三听单位、邻里反映的情况;四评能否享受低保和应该享受的标准,形成入户综合调查报告。今年以来,我区新增低保对象199户266人,出线750户1254人,对508户低保对象的资金进行了调整。
四是改革创新,实现低保资金发放社会化。以往,我区的低保资金都是由我局先把资金下拨到各街道(园区)民政办,再由民政办发放到低保户手中,由于时间长、手续多,领取比较麻烦,有时还容易出现晚领等问题。从2006年开始低保金全权委托银行代理发放,我们将每月的低保金分配方案提交区财政,由区财政划拨到各街道,再由街道将低保金分别打入每个低保对象的帐户,低保对象只需凭银行卡,每月10—15日到指定银行即可直接领取低保金。此举既简化了工作程序,又更加便民利民。
五是实行“四个统一”,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档案管理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重要程序,也是规范化管理的重点。首先,各街道(园区)均配置了电脑、档案柜、档案盒等必备设施。第二,明确专人管理,统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规范归档。第三,统一低保档案信息录入。按照上级要求,低保信息全部录入到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今年8月份,全区组织开展低保信息系统培训班,各街道(园区)、各社区近百人参加。区、街两级统一安装了《全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南京市社会救助管理云平台》等软件,对全区低保家庭的个人档案实行一户一档,统一编号,输入系统,以便查询和管理。第四,完善低保信息核查精准化,借助全国、省市信息系统,完善低保等救助家庭的信息采集,确保数据信息源头精准,按照“逢进必核”、“存量必核”的要求,定期进行低保信息核对,确保依法核对、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在开展低保工作中,下了不少功夫,投入了不少精力,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区委、区政府和在座各位领导的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申请家庭财产和隐形收入调查核实难仍制约低保制度的建设和发展。二是街道(园区)、社区工作人员力量薄弱,部分街道人员常变动,对承担救助对象的资格审核、定期复审等任务影响较大,有时工作不能持续有效的开展,低保救助工作队伍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三是有些救助制度还需要继续探索、实践和创新,如部分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还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四是工作机制还不是很顺畅。由于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救助资源分散,缺乏对救助行为的整体把握和安排,缺乏统筹规划和协调,有待于进一步整合。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高度责任感提高执行低保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借这次会议的东风,我们将认真研究各位领导的意见,把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到低保制度建设中,扩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范围,努力做到救助工作全覆盖,进一步推进低保工作制度化、法制化;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进一步明确和深化低保制度的科学性、统一性、权威性,克服工作中的随意性和简单化,做到公平、公正、准确、高效,把对低保制度的执行能力提高到新水平。
(二)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管理体制。按照低保制度的内在要求,运用好区、街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真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配合有力、运行畅通。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低保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统一领导,整体推进,降低救助成本,实现救助资金、信息等资源的合理使用,确保低保制度的最大效益。
(三)规范低保政策和低保标准的调整机制。我区低保制度的政策创新,要满足于发展中的动态需求,做到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低保标准也要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现社会发展的变化,发挥好激励和促进发展的职能。对已经建立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残疾人救助、特困救助等制度,将一进步健全责任主体,推进低保标准的调整机制规范化、科学化。
(四)不断加强低保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熟练、吃苦耐劳的低保工作队伍。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转变救助理念,改进工作作风,把握低保制度执行的每一个细节,认真研究解决困难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做好低保工作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低保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为确保低保金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我区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力度,形成制度,长效管理,定期、不定期地会同财政、审计、纪委等部门,深入基层,采取听汇报、看台帐和入户调查等方式,对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我区低保工作管理规范、运行正常。
低保工作与群众的基本生活息息相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战略重任紧密相联,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竭力把全区低保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构建“强富美高”新雨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