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审计局尹湘麟
2018年11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7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完成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强化整改结果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1.加强预决算审计,规范预算管理。一是认真贯彻《预算法》的要求,以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从预算编制、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编报等方面,加强预决算的全面审计;二是突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的审计。2019年计划对我区幼儿教育专项资金、绿化建设及管养专项资金、社区工作专项资金等进行审计调查,对贾西、农花、小村经适房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我区政府债务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建立由区政府办牵头组织,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各问题单位具体实施整改,区审计局跟踪督查的整改工作机制;各问题单位按规定要求及时向区政府办、区审计局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报告;问题整改情况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开,推动审计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促进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
3.进一步完善国家重大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一是认真组织落实好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11月份,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区审计局对我区2017年以来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将纳入2019年同级审工作报告,向区人大进行汇报。二是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必审内容,纳入到每一个审计项目中去,做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全覆盖。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7月份,将罚没账户的722.1万元,非税账户的932.8万元,合计1654.9万元缴库。
2.关于“财政资金对外借款清理回收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启动对外借款清理回收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底,已经收回6250万元,待清理核销无法收回的借款471万元,剩余借款13210万元均已拟定还款计划或有关措施进一步处理。
3.关于“部分区级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区财政局在审核2019年部门预算时,将参考以前年度项目支出进度,核减部门申报的项目预算。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涉及区民政局、财政结算中心和国资办。其中:民政局已于10月将结余资金3048万元上缴国库;财政结算中心3533.09万元和国资办305.27万元已于11月上缴国库。
2.关于“超预算列支费用”的问题。涉及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人社局。各单位将合理编制以后年度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批复数执行。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的培训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财政预算工作要求,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的刚性。
3.关于“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涉及区农业局、人社局、民政局。其中:农业局已按工程项目进度使用项目资金;人社局已将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费和网络建设维护费40万元中的29万通过财政安排至各街道,剩余11万元在2018年全部使用完;民政局2017年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项目20万元,待上级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财政局将督促各部门合理编制项目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项目支出计划,科学规范项目预算执行。
4.关于“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科目核算不准确”的问题。涉及西善桥街道。西善桥街道已按要求进行了调账,同时加强核算管理,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关于“支出凭据不合规”的问题。涉及区农业局、城管局、行政执法大队、润雨公司、赛虹桥街道。其中:农业局相关明细已补充完整;城管局要求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和落实财务审批与监管,做到发票附明细,慰问附名单;行政执法大队自2017年底所有慰问费均已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备注慰问人员姓名和事由;润雨公司已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报销凭证的审核管理;赛虹桥街道已补齐无名单的慰问单据。
6.关于“银行账户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涉及区拆迁办。拆迁办已清理销户9个。财政局将督促拆迁办及时跟踪拆迁项目审计和市监管账户结案情况,及时办理征收项目账户销户手续。
7.关于“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涉及区财政局。财政局已于11月对往来款121.1万元进行清理盘活,上缴国库。
8.关于“房屋出租不规范”的问题。涉及区民政局、城管局。其中:民政局已与承租方签订了补充协议,房屋租金有所上调;城管局召开了工委会,定于合同到期时发律师函,与承租方终止合同,并严格执行《关于转发<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资产移交区国资统一管理。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黑臭河道整治审计情况
(1)关于“部分河道边界范围内有侵占物未拆除”的问题。刘村沟及柿子树沟河道边界范围内侵占物已拆除;工农河河道边界侵占物为梅钢公司排水闸控制室,仍在使用中,目前尚不具备拆除条件。
(2)关于“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结算(决算)”的问题。2016至2017年,我区共整治黑臭河道25条,目前已完成5条河道的竣工备案,其余20条河道的竣工备案正在办理中,预计12月底前完成。同时,区水务局已委托第三方审计单位对河道整治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目前审计程序正根据竣工备案办理情况同步推进。
(3)关于“个别河道的黑臭现象尚未消除”等问题。农花河受污水收集系统高水位影响,个别点位水质超标。为此,区水务局向市水升办作了专题汇报,目前,丁墙路污水主管已由市水务集团整改,项目正在推进过程当中,其他的问题市级层面正在协调。中心河受南京南动车所污水处理设施制约,个别时段水质超标,高铁动车组已采取槽罐车拖运及安装污水处理装置等方式,对动车段部分污水进行外运,剩余部分进行达标处理排放,已无污水下河,经第三方水质检测,中心河水质已稳定达标。水务局出台了《雨花台区河道养护考核办法》(初稿),目前正征求意见。我区已实施雨污分流的排水户710户,目前已办理排水许可证320户,办证率为45%,该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即完成497户的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达到排水许可办证率70%的市级要求。
2.“四好农村路”审计情况
(1)关于“未根据要求在农村公路年度工作计划中安排大中修工程”的问题。区交通局已推进2018年全区农村公路大中修工作。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全区县道公路大中修里程3.5公里,村道大中修里程10.2公里,均达到市考核目标。同时向财政上报2019年大中修补贴计划,推进我区农村公路大中修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2)关于“专项资金拨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交通局将根据各街道实际养护里程,拨付养护资金,落实专款专用。计划2019年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科学安排养护实施,落实养护考核专业化,有效推进养护质量的提高。
(3)关于“全区乡(村)公路优良中等率偏低”等问题。区交通局农路办于2018年7月5日下发《关于“四好农村路”专项审计情况的通报》,要求各街道园区加强公路养护提高道路路况,完善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并积极做好乡村公路路政巡查。
3.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交付与使用审计情况
(1)关于“部分配套设施建成未交、延期交付或交付对象不准确”的问题。一是朝阳西苑经适房2.14万平方米配建设施建成未交付。凤翔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办理相关手续,等完成产权登记工作后按规定交付。二是西善花苑经适房配建的1.42万平方米商业中心建成未交付。因涉及对丰盛置业公司的政策性亏损补偿,目前难以整改。三是翠岭银河经适房部分设施延期5年交付。因丰盛置业公司用于出租经营,延期5年才正式移交,现由铁心桥街道所属的佳居物业公司管理,并向丰盛置业公司追讨租金。若双方未能协商一致,铁心桥街道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四是大部分经适房配套设施直接或间接向物业公司进行交接。根据2009年市政府出台的《南京市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建设单位已将经适房相关配套设施直接或间接向物业公司办理移交的,区住建局将督促各街道加强规范管理工作,由相关街道资产办进行资产登记,建立台账,完善相关移交手续。对全区在建的经适房配套设施,区住建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及属地街道,按照先移交登记,后交付使用的原则,由街道所属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进行物业管理。
(2)关于“配套设施未办理相应权证”的问题。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不可售商业、中小学、幼儿园等房屋权证的办理主体是开发商,需由开发商办理好权证进行移交。西善桥街道、铁心桥街道、雨花街道及区教育局将积极对接开发商做好督促办证工作。板桥街道的路西地块办证工作正在推进中。
(3)关于“配套设施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配套设施均存在不同程度未纳入资产管理平台情况。雨花街道由资产办牵头,梳理未登记的配套设施,将其录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西善桥街道对账内账外资产进行排查,对未纳入资产管理平台的资产进行补录,目前补录工作已经完成;铁心桥街道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由所在社区经营管理,街道资产办建立台账,实施监管;板桥街道路西地块二的配套设施已建成,但相关竣工备案和房屋权证尚未办理,无法进行移交纳入资产管理平台。二是农贸市场、不可售商业的出租价格差异明显。雨花街道农花社区已与康平公司达成补充协议;西善桥街道聘请了第三方机构对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将对合同租赁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格的合同进行整改;铁心桥街道于2015年制定了经营性资产指导价格,在此之前签订的合同到期后按照指导价格进行租赁;板桥街道配套设施在移交时受环境位置、人流物流、租赁市场需求等影响,租赁价格有高有低,待后续二期配套设施完善到位后,根据市场行情规范租赁价格机制。三是个别项目物管用房利用率不高。西善桥街道及铁心桥街道将加大空置资产的招商力度,降低空置率,盘活资产。四是部分幼儿园房屋价值体现不充分。区教育局将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与相关部门配合提供有关工程建设与资产审计资料,指导督促相关学校和幼儿园做好房屋资产录入与管理工作,真实体现学校资产价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审计情况
关于“未向区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的问题。区财政局采购办已要求涉及的单位今后加强对购买服务的管理,全面编制采购预算,及时申报采购计划;并将 2017年度同级审中已发生事项的采购资料交采购办备案。
5.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关于“各部门2017年均未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自评价”等问题。区财政局已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预算绩效报告工作的通知》(雨财〔2018〕86号),督导各预算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工作。
总体看来, 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已初见成效,审计查出的大部分问题都得到了有效整改,但也有少量问题,比如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的交付与使用,因开发商等原因整改效果不明显。区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责成各有关部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实行挂账督办、对账销号,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得到及时全面整改,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