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刘新元、赵冉两名同志辞去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作者:时间:2019-03-25点击:618

2019322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新元、赵冉两名同志辞去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