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花台区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作者:时间:2019-12-04点击:1289

关于雨花台区2019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11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前期对区人民政府提交的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1亿元,调整为80.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收9亿元,全区当年财力较年初减少约4.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减约3.9亿元。需要调增的支出4亿元和因税收短收减少的财力4.6亿元,均需要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亿元保障支出。

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16.4亿元,2019年年初安排预算时动用6.1亿元,本次预算调整动用8.6亿元,使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7亿元。压减项目调减的支出3.9亿元,年终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后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5.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下半年省转贷新增专项债券11.1亿元,相应增加区级可用财力,安排支出增加11.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7亿元调整为20.8亿元,调增19.1亿元,其中省转贷我区新增的专项债券8亿元,已经7月份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9年省转贷新增债券21亿元、再融资债券1.2亿元,扣除已经实际偿还本金2.27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82.4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83亿元,专项债务63.63亿元),控制在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104.7亿元债务限额以内。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总收支的变化,对2019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的调整是客观合理的,区政府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符合预算法中关于预算调整行为的有关规定,增加预算支出的安排符合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区预算调整方案,加强收入征管工作,确保调整后的收入预算任务的完成;强化支出预算管理,科学调度和及时拨付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