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作者:时间:2020-01-08点击:721

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肖水金

202015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检察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聚焦雨花五城共建,积极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作为,努力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年来,区检察院荣获集体荣誉10项,被授予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1次,荣获全市先进检察院称号。干警共荣获个人荣誉33项,4名干警被授予三等功,1名干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获省检察院嘉奖。先后承办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现场推进会和未成年人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办理的张某等人销售假药案和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为全市检察机关4·26新闻发布会专题之一。门户网站建设居全省基层检察院第1名,多篇案例被央视《新闻30分》等权威媒体报道。

一、紧扣中心工作,积极有为,奋力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做出检察贡献

宏观着眼,全力守护良好的营商环境。踊跃参加机关部门组团服务软件谷企业活动,建立对口联系,近距离、多方位提供检察服务。坚持走进企业问需问计,先后调研南京医药、安讯科技、沁恒股份、伊斯特威尔等10余家企业,针对企业发展的堵点和难点,提供具体化、易操作的对策建议。主动邀请区工商联负责同志及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围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的主题,点对点提需求,帮助检察机关精准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参与以企业为中心的研讨会,聚焦品牌延伸、商誉维护等方面的难题,为运满满等知名企业献计出力。集中清查涉及民营企业的挂案问题,督促办案机关依法撤销久侦不决的经济案件,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为企业经营松绑减压。

微观着手,宽严相济办理涉企个案。依法严惩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企业权益、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共批准逮捕22人,提起公诉23人。细致区分企业转型、员工跳槽、行业竞争等不同性质的案件,综合评判主观动机、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情节,对确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技术骨干与核心经营人员,不批准逮捕5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人,不起诉8人。重视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分析案发原因,完善制度规范,协助企业强管理、减内耗、提业绩。高度关注涉企的破产清算、债务清偿、股权分配等民事申诉案件,监督与配合并重,协助法院破解执行难,合力保障企业权益。

二、强化司法办案,恪尽职守,勇于在维护安全稳定中履行检察担当

2019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17785人,批准逮捕355671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101068人,提起公诉5651036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依法惩治传播政治谣言的寻衅滋事和利用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共批准逮捕14人,提起公诉17人。建议公安机关及时挖根源、端团伙,切网络、断资金,提升综合治理效果。继续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主动加强与区监察委的工作配合,实现案件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程序的顺利衔接,案件审结率达到100%。先后在检察工作环节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线索5件,均及时移送。

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安定。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审查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9类涉恶犯罪案件169人,受理审查起诉155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成员29人,提起公诉29人。严格依法办理中央督导组交办和关注的案件343人,在引导侦查于某某等19人组织卖淫案中,复勘现场,取得重要证据突破,受到省市院高度肯定。会同区扫黑办、区纪委、区法院等单位研判会商重大案件4次,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8次。及时组织回头看,聚焦打财断血破网打伞,督促办案单位及时冻结被告人资产1.5亿元,扣押犯罪用车7台,查封房产7套。及时向区扫黑办移送在检察办案环节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718人。对少数物业人员充当居民区沙霸”“水泥霸的欺行霸市乱象,及时向区住建局通报,并主动联合多家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从快从严办理聚众冲击开发区派出所案件,依法批捕多名犯罪嫌疑人。

坚决维护群众生活安宁。严厉打击涉众类和侵财类犯罪。依法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领导组织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以婚恋、择校为名的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341人,提起公诉474人。检察官结合办案,走进雨花的30多个社区,举办检察官带你远离非法集资专题讲座,帮助群众守好自己的钱袋子。严厉打击黄赌毒危驾犯罪,共批准逮捕90人,提起公诉206人,全力维护百姓身边健康和谐的生活秩序。

三、追求公平正义,精益求精,努力在保障民生民利中体现检察价值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侦查程序监督,提出监督立案意见12人,已经立案4人,提出监督撤案意见2人,已经撤案2人。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5人。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8件,提出变更羁押措施的建议54件,均被采纳。加强审判程序监督,积极通过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方式加强沟通,推动监督意见得到采纳,监督数量和采纳率全市最佳。加强执行程序监督。动态甄别财产刑执行条件,监督立案执行6件;重点关注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和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的案件,准确掌握情况变化,及时监督收监执行3人。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全年受理民事法律监督案件174件,审结率超过90%。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共发现涉及房产买卖、民间借贷和套路贷诈骗等方面的线索12件,涉案金额达1800余万元,经监督后再审7件,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权威。加强支持起诉工作。关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办理涉及基层劳动者的讨薪案件119件,已有27件通过支持起诉方式审结,成功讨回工资或补偿金近30万元。

强化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监督。全年受理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2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件,其中9件已被有关单位采纳,另有2件进入诉讼前审查程序。加强对环境的保护,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被定罪的同时,仍须支付环境修复资金近30万元。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专项摸排拆迁领域国有资产流失情况,1件公益诉讼请示已获上级同意。加强公益诉讼领域探索。建议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专项摸底统计,加强对地方历史文化遗迹和遗存的保护;建议交警部门调整事故多发地段警示标志和信号设置,减少公共交通安全隐患;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整治非法开设加油站点和非法经营民宿等乱象。

精心守护食药安全底线。四个最严为标准,依法惩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等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35人,提起公诉85人。对打着高科技旗号,以保健治病为名,向中老年人高价推销三无产品和无效疗法的欺诈犯罪,敢于担当,依法批准逮捕36人,提起公诉31人。督促主管部门及时落实食药案件判决中禁止令的要求,建立健全终身禁业人员信息库,已依法公示137人。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年来食药案件办理情况,宣传典型案例,公开以案释法。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10人,受理审查起诉9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5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案件中的8项特殊检察制度,严厉打击校园套路贷、性侵害等严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大力开展未成年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设立助学帮困资金,先后资助23名学生1.15万元。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有5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复学或就业。在运满满公司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部分驻省全国人大代表现场视察并给予好评。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在南京解放日、国庆节、宪法日参观雨花台烈士陵园和渡江胜利纪念馆等场所,通过红色文化理念帮助他们修正人生航向。院领导和干警共11人担任法治副校长,在全市首家实现法治进校园所有学校全覆盖,全年共组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近60场次,受众近4万人次。家长崇法课堂推行小班化模式,提高学生家长的法律知识水平,构建遇事找法的家庭教育氛围。先后荣获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南京市优秀法治副校长南京市政法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奖等表彰。

尽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49件,其中集体信访有1168人。积极参与全区信访案件集中接待工作,在处置南站佬虎公司和叶晓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事件中实现有效稳控,顺利完成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国庆70周年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任务。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落在实处,全年接受群众来信102件,均做到当日审查处理,7日内程序性回复,90日内实体性答复,工作赢得台商和对越自卫反击战老兵等信访人员的肯定。全年开展司法救助82109人,发放救助金79.7万元,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均列全市第一。联合法院共同救助107名农民工,工作经过被多家媒体报道。

四、加快司法改革,创新进取,坚持在建设队伍中提升检察形象

强调忠诚第一,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组织干警以登录网络专栏、浏览手机平台、撰写学习笔记等方式读原著、学文件、讲体会,提升学习成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要求。落实四重四亮,积极推进杨峻德英雄支部创建,全院干警对以人民为中心有了更深理解,岗位奉献意识得到充分激发。老干部离岗不离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热心关工委工作。通过开展我和国旗合个影对祖国说句心里话等活动,全院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再掀高潮。

始终严字当头,持之以衡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坚持关注干警思想动态,确立正确舆论导向,严守意识形态阵地。坚持规范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指导。坚持对会风会纪、值班纪律、办公秩序等进行检务督察,公开通报检查结果,监督整改到位。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情况月度上报制度,全员自查自省,让自律的警钟常敲常响。坚持集中学习《江苏省检察机关十条禁令》等重要规章,在节假日期间制发廉政短信,督促干警严守行为规范,绷紧廉政红线。

把握新时代需求,有序落实改革部署。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必办案要求,4名入额院领导认真履行阅卷提审、出庭公诉等法律职能,共办理案件151件,有效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贯彻谁捕谁诉谁监督的工作要求,案件质量稳中有升。努力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程序上的主导作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适用建议454797人,法院全部采纳。重视程序公正和权利保障。设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专门办公室,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529人次。先后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924次,及时提供阅卷服务,免费复制证据381次。

强化能力培育,夯实队伍发展根基。开设精品小课堂,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领学,业务骨干传授经验,优秀成果在全省检察机关视频直播。组织精品课程暨指导性案例课程开发,顺利完成上级布置的2个课题。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多名干警在全市业务竞赛中获奖,分别被授予市五一创新能手市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优秀案件2件。邀请专家学者召开疑难案件研讨活动,与高校就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等课题达成共同研究意向。承担上级重点研究课题3项,完成理论调研成果20余篇,在省委政法委主题征文、长三角法学论坛征文中获奖,受邀参加省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年会。

真诚接受监督,扎实推进阳光检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察长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施情况,班子成员报告个人履职情况。重视办理建议提案,及时向代表回复 “加强在校生法治教育工作情况。邀请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人大代表视察社区法治宣教活动,开展现场评议。邀请区总工会领导和劳动模范走进检察机关,畅谈群众对法治保障的需求。邀请特约检察员参与对涉案民营企业处理方式的研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防范套路贷和防治校园欺凌等专题活动,帮助检察机关优化思路举措,检察工作更接地气。一年来,应邀参与检察机关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共计110余人。主动公开非密信息。微信以案说法,与群众线上互连、线下互动。微博7日连播办案流程,省市检察院同步支持,日点击量过万。全年发布法律文书55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709条,提供查询1169次。

2019年,雨花检察工作实现了稳中有进,上述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充分关心,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热情帮助。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还不够强烈,能力还不够全面,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继续加强;二是业务的发展还不均衡,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的影响力和贡献度有待继续提升;三是改革的步伐还不够迅速,司法办案中的责任管理、流程管理和质量效率管理有待继续完善;四是队伍的综合素质还不够过硬,民商事、金融、生态环境等专业人才仍然短缺,检察工作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有待继续提高。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检察工作奋斗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一是进一步聚焦五城共建,助力建设新雨花。积极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中心工作中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关注雨花产业调整和民营企业成长,主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企业产权、提升管理水平等领域为地区决策提供参考,为企业发展解决难题,提升检察贡献度。

二是进一步推进四大检察,切实履行使命担当。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打财断血破网打伞,全面巩固斗争成果。依法惩治涉众型侵财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破坏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强化社会担当,做好社会公益的捍卫者。强化对虚假诉讼行为的监督纠正,维护司法公正和公信。

三是进一步加快检察改革,锐意推进创新创优。积极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找准基层检察定位,主动加强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优化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精准量刑建议等工作制度,用准用好检察建议等工作手段。加快司法办案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有效应对艰巨的司法办案形势。

四是进一步提升干警能力,确保队伍素质过硬。继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指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加快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英雄支部创建为载体,保持队伍忧患意识和争创意识,增强干警使命感和责任感。着力培养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打造攻坚团队,实现检察队伍的跨越式发展。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全体雨花检察干警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各项要求,明确目标,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忠诚履职,全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相关说明

1、四大检察:2019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中,将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提出,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

2、张某销售假药案: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王某平(张某母亲)、张某雄(张某父亲)等人通过微信宣传具有未经审批药品成份的美容产品,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25.3万元。我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突破零口供困境,完成对张某的跨国追捕。论证含药物利多卡因成份的玻尿酸应当认定为假药,得到有关机构支持。经法院审理,张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罚金人民币1400万元至罚金人民币2000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3、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告人李某某系南京某防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2018921日,因污染环境罪被批准逮捕。捕后羁押阶段,我院审查认为,李某某污染环境案事实清楚,证据已经收集固定,李某某有自首情节,在押期间表现较好,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不会产生社会危害,不会影响刑事诉讼。同时,通过走访了解到李某某被逮捕后,公司的经营生产受到一定影响,相关合同履行出现困难,企业职工情绪波动,存在不稳定因素。我院认为,对李某某变更强制措施,更有利于企业发展。2018112日,经我院建议,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对李某某取保候审。经法院审理,对李某某以污染环境罪做出有罪判决。

4、套路贷: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手段实施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系列犯罪活动的总称。

        5、未成年人案件中的8项特殊检察制度:2017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规定,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必须依法实施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亲情会见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当事人和解被害人救助犯罪记录封存8项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