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雨花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7-04-25点击:1645

区文化局局长朱向东

2017425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雨花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背景及基本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六大要素:一是公共文化政策法规;二是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公共文化组织机构和人才;四是公共文化活动主体;五是公共文化活动方式;六是公共文化事业经费投入。

(一)国家政策法规

2013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2015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文化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首次公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

2015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意见》,公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

2015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国范围的街道、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队伍,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

20161225,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首次通过立法的形式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二)江苏省政策法规

20157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程度达到85%以上,公共文化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益达到90%以上。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面覆盖、互联互通,人均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0.16平方米以上,实现县县有博物馆,3 个地区创建成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6 个以上省辖市、40 个以上县、400 个以上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推进地面数字电视全覆盖;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提高农村电影放映质量,力争由流动向固定、室外向室内、我送你看你需我送转变,增强观影效果;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大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打造智慧广电。依法促进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江苏,全省现代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 90%以上,各项主要阅读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意见》公布了《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

2015124,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条例》从服务提供、设施建设、社会参与、保障措施、法律责任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条例》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不低于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保障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项目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政府财力的增长相适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未按规定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依法给予处分

20163月,江苏省文化厅发文《关于在全省推进行政村和社区开展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颁布了《江苏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三)南京市政策法规

20165月,《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向社会公布,《纲要》提出: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进市、区两级图书馆、文化馆资源的优化配置,使每个区都有国家一级馆。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到2020年,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程度达到85%以上,公共文化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达到90%以上。文化惠民百千万工程创建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促进全民阅读,打造省级书香城市,到2020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4%以上。

2016930,中共南京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全市100%的街道建有综合文化站,100%的村(社区)建有达到省定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南京市建成全省首批书香城市建设示范市,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4%以上。《意见》公布了《南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6—2020年)》。

二、十二五期间我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情况

十二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在公共文化服务上,成效显著。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实现了三级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改善文化发展的生态环境。在区级层面,区文化馆通过国家一级文化馆复审,区图书馆通过国家一级馆验收;在街道层面,建成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街道2个,市级示范文化站5个,市级示范文化广场1个,15家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到省定的标准。并建成全市首家街道级博物馆;社区层面,全区52个社区文化活动市均获评市级社区文化活动室示范点,52个社区图书室均达到市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点标准,5个社区广场获评市级社区特色文化广场。2015年,全区每万人拥有文化公共设施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建成了江苏省首家街道级综合博物馆。

加大投入,整改网络,高效推进有线电视双向网改造,大力发展数字电视用户,全区数字用户从2011年的7.3万户发展到13.2万户,全区数字网络覆盖数22万余户,其中双向网覆盖15万余户,覆盖率达到69%;建成有限电视干线环网、小环网11个,管道127.56公里,光缆1125.67公里,广联联网率100%;引进高清互动和宽带业务,完成高清互动置换用户16000户,宽带3025户。

(二)公共文化服务与文化惠民

完善了区图书馆、文化馆长期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开通网上图书馆,在全市率先完成区、街道、社区三级20万册馆藏图书条形码制作。设立金陵图书馆、梅山分馆等区图书馆分馆,满足读者需求;举行大型文化活动150余场,送电影1500余场,为社区(村)配送图书5万余册。

十二五期间,雨花台区以各类文化活动为载体,致力于提升公共文化品位,打造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留得下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开展和谐文化社区行、群众文化艺术展演月等系列文化活动,形成了全民欢乐共享的良好文化氛围。以和谐文化社区行为主线,举办红歌大赛、鼓舞大赛、新年音乐会、基层文联原创节目比赛等系列演出活动,获全市文化惠民品牌活动一等奖;群众文化艺术展演月自2013年成功举办以来,每年集中举办近30场活动,吸引约5000人次登台献艺,观众多达20万人次,成为群众主导、群众参与、群众享受的品牌性文化阵地与载体。

培育了一批特色鲜明的群众文艺骨干队伍,极大丰富了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截至目前,已培育特色文艺团队163支。推荐古雄小学少儿民族管乐团代表雨花参加国际文化交流,2012年获11届国际青少年艺术节唯一金奖,被授牌南京音乐台少儿民族管乐团中国民族管乐示范基地;西善民歌艺术团《西善民歌》在中央电视台民歌中国栏目播放,《打夯歌》作为入选长江流域民歌的20个节目之一亮相“2012中国民族民间歌舞乐盛典,成为雨花第一支走进央视的群众文化队伍。

抓住雨花元素、群众喜爱两个核心要素,持续迸发文艺创作活力。选派区文化馆、图书馆业务骨干到社区、企业、部队开展音乐、舞蹈、书画培训,创造大型音舞诗画《花神赋》等反映加快发展、社区服务、文明新风的作品共1000余件,近百件作品在全国、省、市评比中获奖,歌曲《雨花茶》获江苏省第十一届五星工程奖金奖。

开设《在基层》、《创业之路》等民生专栏88个,策划、推出互动美食栏目《雨花点好味道》,民生工程宣传取得实效;围绕软件谷等重点工程建设,开设《聚焦软件谷》《决战两桥地区改造》等专栏94个,突出主题宣传重点,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新城区提供舆论支持;20112014年连续获得全市新闻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在年度广播、电视优秀新闻作品评比中,雨花台区在省、市获奖数量及奖次列全市区之首。

(三)文化遗产保护卓有成效

十二五期间,雨花台区基本建立了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力求实现全面保护与有效传承。

逐步完善了区、街道、社区(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做好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加强保护修缮,投入近100万,完成前驻外使节烈士墓维修工程、张赫夫妻合葬墓迁移及张瑄墓迁移工程与中文友谊馆陈列馆出新工程;对接城市建设,完成马家店及小村经济适用房等地块储备用地的考古勘探工作;完成朱培德、江南第二泉、杨邦乂墓三处文物资源点申报市级第四批文保单位工作;印制《雨花台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一套七册,建立健全全区61处文物点的成果性档案资料,《雨花历史文献》正式出版发行。

完善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电子档案,推荐《西善民歌》进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利用文博节、文博夏令营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代表开展培训,参培人数300余人;举办异域忠魂——抗日外交九烈士殉难七十周年公祭细说雨花瑰宝及史料图片展等活动。

三、我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区公共文化在2010年前一直处于郊县领先行列,尤其是文化馆、电视台曾经辉煌一时,但近年来,随着我区的大拆大建、转型发展以及文化建设标准的不断提高,与兄弟区横向比较,我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面临严峻挑战,特别是在硬件设施投入上,处于全市落后局面。

对照《南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我区目前的现状(主要问题):

(一)区级层面

我区图书馆在2013年的全国公共图书馆第五次评估定级中被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2015年新的标准出台后,我区差距被拉大。与其它区横向比较,我区在硬件上全面落后。

1.图书馆

1)面积不达标:区级图书馆规定建筑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区图书馆仅有1500平方米。面积所限,无少儿图书馆。

2)藏书量不达标:区级公共图书馆规定人均藏书量不低于1.2册,人均年新增藏书量不少于0.06册。我区目前人口约43万人,应有51.6万册,目前仅有26.15万册,尚缺25.45万册。

3)阅报栏严重不足:规定各区要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信息服务。我区目前不足10处。

4)电子阅览落后:受投入和场地制约,网络带宽、数据库、存储容量、移动图书馆、读者电脑数量以及新技术运用等处于全市落后。全区仅有一处24小时自助借阅设备。

5)今年7月至10月,文化部牵头开展第六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今年6月底前为各单位自查自评自建阶段。由于历史欠账太多,面临摘牌风险。

2.文化馆

区文化馆始建于1963年,上世纪90年代初是全市第一家拥有剧场雨花会堂2003年被评为第一批国家一级馆称号。2015年复审并通过第四次国家一级馆验收。多年来,创作的文艺作品先后获得全国四进社区奖、文化部群星奖、省五星工程奖等,撰写的多篇论文在部、省、市的相关刊物上发表并获奖,还多次获得全国四进社区先进集体、江苏省服务农村服务基层先进集体、省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南京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6年初,位于共青团路62号老馆馆舍被省纪委征用,新馆未建,全馆搬迁至铁心社区临时过渡办公,现与铁心社区共处一座办公楼,除了办公室之外,几乎没有活动场地。

在新馆未建成前,硬件条件均不达标。

3.博物馆(非遗馆)或纪念馆、美术馆

目前,我区区级层面的博物馆(非遗馆)、美术馆为零。纪念馆仅有一处,即位于浡泥国王墓的中国——文莱友谊馆。其中,全市仅有雨花台区、建邺区、浦口区没有博物馆。

4.流动文化车

按照规定,有条件的涉农区应当配备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流动文化服务的流动文化车。我区没有配备。

5.无障碍设施

按照规定,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我区没有配备。

(二)街道级层面

按照规定,街道应当设置1座以上综合文化站(文体中心),具备条件的街道综合文化站可升格为文化馆,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数字电影院(厅)。服务人口510万的设立大型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600平方米35万之间的设立中型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500平方米3万以下的设立小型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400平方米

1.各街道文化站编制情况(文体中心)

我区有8个街道(园区),其中开发区管委会、板桥新城管委会不列入考核。雨花街道、赛虹桥街道、铁心桥街道、西善桥街道和板桥街道均有文化站编制,梅山街道没有文化站编制,全区5个街道文化站人员编制数共有24个。

目前,全区8个街道(园区),实际从事文化站工作人员20人,工作人员基本上都属于街道社会事务科成员,多身兼数职。仅有赛虹桥、西善桥、板桥各有1人是文化站编制人员,其它人员基本不在文化站事业编制内,1名公务员身份,3名是教师身份(借用人员),其它为企业聘用人员。

2.街道文化站硬件设施情况

1)雨花街道:无文化站,无室外活动场地。2015年被市文广局通报批评,后经过协调,过渡期内暂时依托翠竹园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挂牌共享(面积1800平方米);街道承诺建设新的文化站。

2)铁心桥街道:无文化站,无室外活动场地。文化站因地铁站建设被拆除,目前在原街道成教中心过渡,面积不足600平方米,面临拆迁。

3)西善桥街道:两处文化站,街道文化站400平方米(面积不足,面临拆迁),无室外活动场地;岱山文体中心,面积1200平方米,有室外活动场地,达标。

4)赛虹桥街道:无文化站,无室外活动场地。与赛虹桥社区共享挂牌(面积2000平方米)。

5)板桥街道:无文化站,无室外活动场地。2015年被市文广局通报批评,与建通社区共享挂牌(面积1035平方米)。

6)梅山街道:文化站(面积1100平方米)相对独立,有室外活动场地,基本达标。

7)板桥新城:无文化站,无室外活动场地。与大方社区共享挂牌(面积1188平方米)。

8)开发区管委会:文化活动阵地设在管委会内900平方米,无室外活动场地。

(三)社区级层面

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情况

全区共有59个社区(雨花街道4个社区没有统计在内),有文化活动室面积25732平方米,达到100m²以上的有48个社区,约占总数的92%,均有室外活动场地,基本达标。开发区西寇社区、雨花街道能仁里社区目前没有文化活动设施,不达标。

无社区落实市政府提出的每个社区(行政村)设有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的宣传文化公益岗位。

截止2016年底,全区实际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为47691平方米,每万人均拥有文化设施面积1117.15平方米(在上报市里按1200平方米)。各街道(园区)文化站和社区文化设施面积约为35000平方米

(四)原因分析

1.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乏足够的重视

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认识不足,法规意识不强,没有纳入到议事日程。各级不同程度存在重经济建设、重稳定、轻文化建设现象。在重视程度、投入上,随意性大,往往根据主要领导好恶而定,喜欢文化就投入多,不喜好就少投入、不投入,随其自生自灭。我区街道文化站曾经在上世纪有着良好的基础,但在之后,几乎全部被拆除后未建新站,人员编制被占用、活动无阵地,长期以来以面上的文化活动掩盖了硬件条件的巨大差距。同其它区相比,我区街道文化站建设处在垫底落后局面。

2.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缺乏长远规划

2015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意见》从政策法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机构和人才、活动主体、活动方式、事业经费等六个方面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阐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土地、规划、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等,在硬件投入上应该包含在社区建设中,但我区到目前还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划。

3.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机制不健全

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项目等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支出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和政府财力的增长相适应,强化提升县级财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我区目前在区、街、社区三级投入上,投入机制不健全,没有严格落实政策要求,许多刚性投入严重不足。

四、十三五期间我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总体打算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扣强、富、美、高的发展要求,践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人民文化权益,不断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总目标。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心骨,以深入实施文化供给侧改革为主抓手,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提升文化治理能力、打造文化知名品牌和培育群众文化创新为着力点,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发展格局,加快文商科旅融合发展步伐,推动雨花台区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实现文化立区、文化兴区、文化福区,为在十三五期间将雨花台区建设成为文化强区,为建成现代化创新型生态新城区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道德滋养和文化条件。

(一)高起点制定建设规划,不断强化各级法规意识

年内制定出台《雨花台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三年规划》、《雨花台区街道(新城、开发区)综合文化站(文体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和《雨花台区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规范》。依托区人大、区纪委、区社建委,依法依规加大我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提出的十三五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目标,重点落实各级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二)加快公共文化场馆建设,不断推进标准化建设

2020年,建成全市一流的区级文化大厦,包括面积不低于4500平方米的中型图书馆(含少儿图书馆、24小时自助借阅设备)、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文化馆和1000平方米博物馆,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900平方米。建立岱善润福城、软件谷、板桥新城等6个区图书馆分馆。

完成中国---文莱友谊馆、西善桥历史文化博物馆、民间抗日史料陈列馆、指纹博物馆、华兴村侨史博物馆、九烈士陈列馆整体提升工程。

按照南京市基层文化建设提档升级工程的要求,实现100%的街道建有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文化站,并配套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依法依规配齐文化站工作人员。

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每个社区建立1个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300平方米。到2020年,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盘活存量资源,推进现有社区广场、公园广场的升级改造。

统筹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推广、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数字工程。加快智慧文化社区建设,将丰富的数字文化资源传输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将各类数字资源分发推送到基层,实现全区用户对资源的统一搜索和主动获取,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数字文化资源传播服务效能。

推动一批驻区企事业单位文化设施向居民开放;推进文化阵地向园区、街区、景区延伸;鼓励文化遗产、考古遗址公园、文保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面向群众定期免费开放。

(三)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拓展公共文化服务范围

将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生活困难群众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对象。组织学生和老人电影专场,低保户、特困户免费获取图书借阅证等;积极开展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服务、演展和科技普及活动;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纪念馆、文保单位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活动计划。

建立雨花文化志愿者孵化基地,鼓励市民群众加入志愿者队伍,为文化志愿者提供培训、服务宣传等资源,提升文化志愿服务的专业性。

对接南京市文化惠民百千万行动计划,推出高、中、低端互补的多样性文化活动,以软件、商务等白领精英人才为受众,重点打造高雅艺术公益演出季雨花艺术大学堂等一批文化精品活动;以商品房社区中等收入人群为受众,重点搭建和谐文化社区行群众文化艺术展演月雨花群文大讲堂等文化活动平台,增强群众参与性和互动性;以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片区低收入人群为受众,大力开展文化六送(送图书、送演出、送电影、送展览、送培训、送春联)活动,引导市民追求健康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每年文化活动覆盖面达30万人次以上。

(四)推行一街一品”“一居一特,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鼓励基层举办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完成一街一品一居一特的文化品牌建设目标。每年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普及时政、法制、科技、技能和文艺知识不少于12次;对辖区内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电影1场。

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打造书香雨花品牌。开展书香家庭”“书香社区”“最美读书人等系列活动,覆盖到政府机关、社区、企业、校园、工地、矿井。每年送书1万册左右。加强阅报栏(屏)、书报亭标准化建设,建设移动阅读平台和全民阅读推广站。到十三五末,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0%以上。

(五)推动公共文化供给侧改革,精准对接群众公共文化需求

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群众满意度测评,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有效对接。建立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打造雨花群众文化云超市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平台,采用超市化供应、菜单式服务、订单式配送的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充分尊重人民群众自主选择文化消费的权利和自由,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水平,逐步做到凡适合面向市场的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均从市场招标购买,构建起政府、社会和群众自我等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鼓励群众创作公共文化产品,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民创服务民需,注重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搭台,吸引民间文艺工作者和文化爱好者参与进来,创作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正能量产品,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享的文化氛围。每年发展各类群众文艺团队16个以上。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附:《南京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