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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权。安排人大代表视察、参加有关议题的调研、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评议。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为他们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便利。二是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专题调研、联系群众等形式,收集闭会期间议案建议内容。关注代表在人代会会议上和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加大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确保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满意率。三是深化代表履职监督机制。推行代表建议及其办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制度,增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和有关组织办理建议工作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向选区报告代表在大会期间工作和在闭会期间活动等情况,接受选区选民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