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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审计局副局长 高金华
2018年7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7年,全区各部门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是强化财税收入组织工作,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强化税收服务机制和税源管控机制,制定出台《区税收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区税收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实现收入平稳增长。2017年,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2.57亿元,同口径增长12.3%。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资金投入。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49.69亿元,占比达78.5%,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3.44亿元,增长20.4%;教育支出10.46亿元,增长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亿元,增长18.3%;科学技术支出4.03亿元,增长15%;医疗卫生支出2.28亿元,增长1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5亿元,增长342.9%;住房保障支出1.54亿元,增长19.4%;农林水事务支出1.23亿元,增长48.9%,保持了较高的增幅。持续压缩公务支出,区级“三公两项”经费支出3457万元,比2016年减少407万元,降幅达10.5%。
三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及时公开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和2016年度决算;健全完善预算编制体系,将预算绩效申报和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嵌入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做好事前监督管理。
四是清理整合存量资金,不断壮大财政调控能力。根据区审计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的审计决定(雨审决〔2017〕1号),区财政局对全区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将两年未动用的财政专户项目资金11.5亿元和总预算挂账的项目资金1.1亿元,计12.6亿元资金进行清理整合。同时收回预算单位2015年以前结转未使用资金633.97万元。
一、区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17年区财政部门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有关决议,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2017年全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57亿元,比上年增收7.94亿元,增长12.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34亿元,比上年增支7.9亿元,增长14.2%。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77.7亿元,安排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稳定调节基金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7.47亿元;2017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50.8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9.59亿元,调出资金0.4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0.87亿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截至2017年底,区财政专户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金额0.18亿元。
(二)财政资金对外借款清理回收不及时。截至2017年底,有三年以上财政资金对外借垫款1.99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
(三)部分区级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2017年区级项目(不含街道和市专项)预算指标总额为9.27亿元,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数据,当年实际支出6.66亿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71.8%,其中17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占项目总个数的36.5%,占指标总额的26.2%)。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5年预算单位全覆盖的要求,2017年度财政同级审重点延伸审计了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城管局、区行政执法大队、区财政局、区财政结算中心、区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西善桥街道、赛虹桥街道、区城管局所属润雨清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单位。
从审计结果看,各预算单位2017年预算得到有效执行,“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预算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缴库不及时。区民政局下属民政事务中心2017年墓园收入705.78万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收支结余3279.90万元)非税收入未缴库;区财政结算中心2017年利息收入367.38万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利息收入3533.09万元)未缴库;区国资办所属的国投公司2017年代国资办收取的房租305.27万元未缴库。
(二)超预算列支费用。区城管局超预算列支培训费3.48万元;区行政执法大队超预算列支培训费3.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4万元;区人社局超预算列支培训费12.09万元。
(三)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区农业局2017年农发资金预算安排90万元,当年使用15.34万元,执行率为17%;区人社局2017年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费和网络建设维护费预算安排40万元,当年实际申请用款计划11万元,未使用,执行率为0。
(四)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科目核算不准确。西善花苑社区在为民服务专项资金科目中核算终止大学生小雨花艺术团项目的补偿款8.14万元。
(五)支出凭据不合规。一是笼统发票列支费用8.13万元,其中:区农林局1.86万元、区城管局6.27万元。二是列支慰问费无具体人员名单合计11.64万元,其中:区城管局1.62万元、区行政执法大队0.88万元、赛虹桥街道1.1万元、区城管局所属润雨公司8.04万元。
(六)银行账户清理不及时。截至2017年末,区征收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专户共涉及42个银行账户,其中有5个银行账户无余额。
(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截至2017年底,区财政局“其他应付款”有121.1万元未及时清理,其中:网络平台建设费35.78万元、综合工作业务费补助23.72万元、街道完成任务奖12万元、税收奖励49.6万元等。
(八)房屋出租不规范。区民政局位于雨花台区紫荆花路20号1300平方米房屋、区城管局位于安德门104号1543平方米的房屋,未进行公开招租(以往年度出租,目前仍存续),且租金偏低、租期偏长。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黑臭河道整治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2016-2017年全区25条黑臭河道整治的“政策落实、任务完成、工程建设管理、资金使用、整治效果及长效管理”等方面情况。截止2018年3月,整治项目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5151.45万元,累计已支付11650.86万元,河道的黑臭情况有所改善,初步取得阶段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蓝线退让不充分,部分河道边界范围内有侵占物未拆除;
2.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3.个别河道黑臭未消除,河道养护管理与排水许可管理不到位,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二)“四好农村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2016-2017年全区“四好农村路”建、管、养、运四个方面情况。从调查情况看,全区建立了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体制,2016-2017年省、市、区按照1:1:1比例共补助资金536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根据要求在农村公路年度工作计划中安排大中修工程;
2.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区交通局未按标准下拨相关街道(园区)养护经费,涉及资金98.62万元;
3.全区农村公路优良中等率偏低,未制定乡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未开展乡(村)公路路政巡查。
(三)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设施交付与使用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调查了全区2010年以来竣工交付与使用的保障性住房(9个经济适用房和1个人才公寓,2.38万套住房)及其配套设施(幼儿园、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农贸市场、不可售商业等,已交付面积9.33万平方米)的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配套设施建成未交、延期交付或交付对象不准确。朝阳西苑经适房配建的9.30万平方米商业、西善花苑经适房配建的1.42万平方米商业中心未交付;翠岭银河经适房部分设施延期5年交付;大部分经适房配套设施直接或间接向物业公司进行交接。
2.配套设施未办理相应权证。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不可售商业、中小学、幼儿园等均未办理房屋权证。
3.配套设施使用管理不规范。配套设施均存在不同程度未纳入资产管理平台情况;农贸市场、不可售商业的出租价格差异明显;个别项目物管用房利用率不高;部分幼儿园房屋价值体现不充分。
(四)政府购买服务及市政绿化设施养护资金审计情况
区农业局购买的市政绿化设施养护、道路节点彩化提升等服务;区人社局购买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区民政局购买的公益创投、雨花公益众创空间、公益创客训练营、公益创客学院、雨花台区居家养老照护服务;赛虹桥街道购买的垃圾清运、垃圾分类指导、公共卫生、物业管理等服务,金额合计约632.56万元,均未向区政府采购部门申报采购计划。
(五)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审计情况
从延伸审计的部门看,各部门2017年均未对本单位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自评价,区财政局未对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四、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完整性、准确性;加强非税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面清理财政借垫款,及时收回财政资金;加大对项目资金的考核力度,提高项目支出执行率;加大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提升项目绩效自评价和跟踪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的执行效率;重视会计人员的配备和后续教育,强化会计凭证的审核;严格政府采购方式和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和资金使用;全面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减少不合规和不必要的银行账户。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公开、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细化固定资产登记和管理制度,保证账实一致、证照齐全,推行数据库系统管理;规范房租、利息等非税收入的核算管理,确保及时、准确入库。
(四)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后续使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管控体系;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建设,确保河道外围截污系统建设整改到位,尽快出台河道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加强全区农路提档升级,加快制定乡村路政管理办法,抓紧建立路政群管(协管)网络;加强保障性住房配套设施建设、交付和使用监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请主任、各位副主任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