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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结合区人大常委会对街道(园区)人大工作考核办法要求,建立并完善人大工作八项制度,同时,对人大工作流程和制度进行公示上墙,并发给每一位代表。二是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在人大工作八项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梅山街道人大督查机制,对督查对象、督查范围、督查形式进行了明确规定,截至目前,组织对街道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督查6次,达到预期效果。三是组织全体代表深入学习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向选民述职及代表学习培训等制度,通过学习,提高了代表的履职为民的意识,为更好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