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街道人大工委针对人大质询建言献策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质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职权的重要形式,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有力方式之一。一方面,人大代表要敢于去监督,把质询当作自己应尽的代表职责去看待;另一方面,各级官员也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接受和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质询监督。二是深入开展调研,建立质询制度。质询案的提出,有着严格程序要求,需要对质询内容、对象、时机、社会影响、预计结果、追责作出全面评估。把握不准,既解决不了老问题,也会带来新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损害了人大的权威。建议区人大尽快启动调研工作,重点对云南昆明市区级人大、我省淮安市淮安区、洪泽区进行深入调研,汲取经验,认真消化,转化成果,尽快建立适合我区实际的质询制度。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快推进实施。坚定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是做好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应发挥其制度优势,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保证其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