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领导,为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街道人大工委是区人大常委会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对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是规范机构设立。街道成立人大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人大工作。上怡新村、梅清苑、中兴路、梅岭和梅欣社区各配备人大工作联络员,由社区副职担任,负责代表在社区联系选民和接待选民工作。根据辖区内代表资源,街道人大工委下设4个代表专业小组,便于更好组织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三是落实硬件保障。建设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联络室。每年有固定经费用于人大工作,以确保街道人大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