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街道人大工委明确代表工作重点提高全局工作

抓好任职培训,筑牢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基础。人大是立法、监督机关,具有相对比较明显的专业性,对法律知识有一定的要求。人大代表来自社会各行各业,大多数不熟悉法律,对人大工作的法理依据、主要任务、工作程序、专业术语、业务规范都缺乏必要的掌握。这对人大代表尽快熟悉情况、积极开展工作构成了障碍。为此,加强对新入职人大代表的业务知识培训,就显得尤为必要。一般来说,对人大代表的培训主要涉及到以下五部法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这五部法律构成了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的基本法理依据。在此基础上,根据代表的关注侧重,分别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如财务、审计、环保、科技、教育、民政、管理等等,使代表熟悉相关工作涉及到的专业知识,从而在提出议案、意见、建议、批评以及参与调查研究、视察、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决算等问题时,能够以专业的素养看问题,以专业的视角提问题、以专业的水平解问题,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

建好工作平台,畅通代表与群众沟通联系的渠道。街道人大工委的主要工作是为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提供服务保障,组织他们开展相关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沟通。为此,街道人大工委需要在硬件建设、机制建设上进行必要的准备。概括地说,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人大代表信息的公示。要在人大代表所在选区的所有居民小区、重要工商企业、主次干道两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类学校设立固定信息告示牌,将选区人大代表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固定的接待选民时间、电子邮箱等信息公开,方便选民与自己选区的人大代表沟通联系。二是加强人大代表之家的建设。建设人大代表开展有关活动的固定公务场所,配以必要的办公设备,用以接待选民、组织座谈、召开会议等。三是加强工委运作机制的探索。采取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循环交替的办法,不断探索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工作所需的各项具体制度、规则、办法,并通过实践进行检验、修正,为从更高层面上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街道人大工委的运作,大胆地想、缜密地论、谨慎地试。

    搞好活动计划,提高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质量。作为人大代表进行活动的组织者、保障者、服务者,街道人大工委是否能科学合理地拟制人大代表活动计划,直接决定着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质量,间接影响着人大代表的工作热情、荣誉感、责任感、成就感。因此,有必要对人大代表活动计划的拟制给予充分地重视。首先,制定计划必须务实。目标要实,不能贪大求全、好高骛远;内容要实,不能花里胡哨、流于形式;措施要实,不能大而化之、避实就虚;效果要实,不能只求过程、不问效果。其次,制定计划必须精当。所谓精当,就是要做到四个反映:使计划反映选区民众的利益诉求,反映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反映上级领导和部门的统筹部署,反映人大代表的实际能力。最后,制定计划必须缜密。除了一般意义上的会务准备之外,这里所谓的缜密主要是指在制定计划时要综合考虑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当前中央和省市区党委的主要关注点,二是区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部署,三是街道或计划涉及到的其他单位的近期工作安排,四是人大代表个人和单位的近期活动,五是需要相关个人或单位提前做的各种准备,六是对各项活动内容的次序、所需的时间进行合理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