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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花台区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
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
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贾乐实
2019年7月24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雨花台区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草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9年上半年省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情况
2018年底,按省、市统一部署,综合考虑全区项目建设、区级财力及地方政府债务的实际情况,上报了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需求。上半年,南京市财政局拨付全区2019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8亿元(均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由省财政厅统一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
二、收支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建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调增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上半年,分配全区使用的省转贷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相应增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由年初的59.7亿元调整为60.7亿元。
2.调增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此次调增的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全部用于安排支出,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61.8亿元调整为62.8亿元。建议交通运输支出增加1亿元,用于338省道南京雨花台区段改扩建工程。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调增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上半年,分配全区使用的省转贷新增专项债券额度8亿元,相应增加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2019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由年初的3.4亿元调整为11.4亿元。
2.调增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此次调增的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全部用于安排支出,2019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1.7亿元调整为9.7亿元。建议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8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人居森林生态居住区项目、3亿元用于两桥片区启动区A2和A7储备地块项目。
三、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2018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8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3.7亿元、专项债务60亿元)。经市政府批准,2019年7月2日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分地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办债〔2019〕165号)文件核定全区2019年当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限额1.9亿元,新增专项债券限额19.1亿元)。全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相应调整为10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6亿元,专项债务79.1亿元)。
上半年,新增债券下达后,扣除已经实际偿还本金1.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6亿元、专项债务1.16亿元),截止目前,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9.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7.44亿元,专项债务52.33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本次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全区将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持依法依规举债,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