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贯彻执行《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关于我区贯彻执行《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区环保局局长 朱永俊

2019530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贯彻落实情况

近年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各级人大关于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各项意见,不断加大《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力度,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构建治水综合体系为基础,系统谋划、综合推进、防治结合、高效落实,深入开展全区水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建成区水体基本消除黑臭;国考秦淮新河节制闸断面水质由不稳定达标提升为II类,优于III类考核目标;省考秦淮新河铁心桥断面水质由劣V类提升为III类,优于IV类考核目标;市考江宁河江宁河闸、外秦淮河凤台桥断面水质分别达IV类、V类考核目标。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全面夯实水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污染防治特别是水环境保护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一是学法用法,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将学习《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列入重要议题,主要领导带头学、带头熟知市水条例。不断加大宣贯力度,先后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学习培训12场次,编制并发放包括水环境保护、水污染治理等内容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实用手册》1000余册。不断加大依法履职尽责力度,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对照水环境保护法和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赋予的职责,结合区情,主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依法履职。

二是党政同责,主要领导既挂帅又出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明确党政一把手为水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由区委书记、区长与各街道工委书记、主任及各部门一把手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水环境质量作为核心指标之一纳入党政一把手责任书。主要领导定期研究水环境保护工作,定期调度推进情况。2018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调度水环境保护工作36次,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水环境整治工作12次,统一谋划水环境保护,调度水环境治理,协调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

三是条块结合,层层压实三级工作责任。成立雨花台区水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员,负责全区水环境保护工作。抽调精干力量,专门成立区水升办及区河长办,实行集中办公,统筹协调和推进全区水环境保护及河长制工作。各街道(园区)、各社区对照成立相应工作组织架构,落实责任到人,建立起覆盖各部门、各板块的区、街道、社区三级工作责任网络。

四是强化落实,严格执行三个责任制严格落实区领导挂钩负责制。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挂钩大江大河;其他区领导主动认领市控入江支流,直接挂钩负责市控入江支流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定期听取工作专项汇报、聚焦重点问题、统筹协调难点问题,有力提升我区入江支流水质。严格落实河长制。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河长管理体系,覆盖全区59条河道。严格落实断面长制。实行由区领导担任市考以上河道的区级断面长,强化断面水质提升任务的落实,保障水环境改善成效。

(二)整体谋划,层层分解,全面构建水环境保护规范体系

水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进行整体谋划和分步设计,确保水环境保护有规划、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承接上级法规规范,细化分解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出台水环境保护规划。出台《雨花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雨政发〔201624号),突出长江沿岸、秦淮新河等主要河道综合整治,突出水环境提升规划、河道岸线综合治理等。出台《雨花台区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雨政发〔201651)《雨花台区水环境综合规划》(雨政发〔201669),明确水环境保护近、中、远期目标和实现路径、制度保障等。

二是制定水环境保护年度实施方案。每年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年底进行考核。

三是制定水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先后制定了雨花台区秦淮新河节制闸断面、七桥瓮断面达标方案,确保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制定板桥河、南河、工农河达标提升方案,促进入江支流水质改善。制定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实施方案、港口水环境保护实施计划、畜禽养殖场所综合治理及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等,促进各专项工作推进落实。

(三)预防结合,标本兼治,全面落实水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的工作要求,为全面贯彻《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推进各项责任和目标落实,我区重点实施六项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水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开展黑臭河道整治。我区于2016年和2017年分两年开展黑臭河道专项整治,累计完成黑臭河道整治25条,共整治排口101个,河道清淤24万立方米,实施生态治理40多处,拆除各类侵占河道蓝线建筑物38处,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推进河道消除劣V类。2018年启动全区消除劣V类水体工作,当年完成13条河道水环境提升,2019年计划实施10条河道水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目前进展顺利,力争年底前实现建成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推进入江支流断面水质达标提升。围绕断面达标目标,按照一河一策”“一断面一方案的要求,深入落实整治及管控措施,实现国考、省考断面稳定达标,2个市考断面年均值达标。

二是实施工业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制度。从源头上防止工业废水污染,近三年来共审批建设项目158个,没有一个项目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严格排污许可。从严控制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总量,三年来存量削减化学需氧量233吨、氨氮78吨、总氮116吨、总磷6吨,每年均超额完成削减任务。强化执法监管。三年来共查处涉水违法案件41起,处罚近300万元,移送公安处理涉水涉刑违法行为2起。从严关停并转涉水污染企业。三年来共关停20家,升级改造达标排放30家,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三是实施城镇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快雨污分流建设。按照三年内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的目标,我区于2017年完成186个片区、2018年完成316个片区建设,2019年计划完成剩余的96个片区建设任务,目前已进场施工63个,开工率66%,已完工22个,完工率达23%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6年以来,共新建污水管网52.08公里,其中2017年新建污水管网26.71公里,2018年新建污水管网25.37公里,目前均已投入使用。2019年计划新建污水管网13公里,总投资约2.70亿元,目前均已完成立项,处于招标阶段,预计9月底前进场施工,20209月底前完工。加强排水许可和违法查处。全区已实施雨污分流地区排水户共计710户,目前已办理排水许可证610户,办证率达86%,查处违法排水案件8起。

四是实施农业面源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巩固禁养区” “限养区整治成果,实现禁养区内无畜禽养殖,限养区内无规模化畜禽养殖。控制调减化肥和农药使用。我区2015年农药使用量27吨、化肥1785吨,2018年农药使用量为16吨、化肥1100吨,分别递减40.74%38.37%,超额完成市下达的指标任务。

五是实施港口码头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南京市港口码头水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我区需完成10家港口码头水环境保护工作。2018年,完成9家码头整治任务(拆除3家、整体搬迁1家、完成水环境保护设施建设5家)。2019年,重点开展大胜关码头水环境保护设施改造。目前,已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安装,正在进行堆场、趸船雨水收集管网铺设施工,预计7月底完成。

六是开展长江雨花段三乱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初,省河长办通报我市河湖三乱问题,涉及我区境内长江乱建、乱占问题20处,各级河长现场推进,部门、街道联合行动,于2018年底实现了三年目标任务一年完成,并于今年4月份完成乱建、乱占构筑物拆除地块清场及岸线复绿,实现新增绿化造林面积达153亩。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区在《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省、市、区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目标要求,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宜居生态环境的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一)在职责履行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对照《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逐条进行自查,政府职能已基本落实,但配套制度的建立完善仍需加强。特别是贯彻落实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水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活动,对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还存在不足,下一步区里将尽快研究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奖励政策。

(二)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还存在短板。我区自查的35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0个为涉水问题。4月份,省人大对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时,我区还有1个交办件(南河),水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突出短板主要有2个:一是市考断面达标率不高。7个市考断面中有3个不达标(板桥河水务总站、工农河二十五路桥、南河拖板桥),上述3条河道水质提升及片区管网建设均列入今年计划,目前正在整治推进中。二是个别河道还存在返黑复臭的风险。农花河、建宁撇洪沟等少数河道因相关片区雨污管网存在错接、混接及外围污水主管高水位运行等问题,存在冲击河道水质的风险。

三、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以迎接全国人大水法执法检查为契机,以全区水环境质量提升和市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宣传。组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应用专题讲座、APP学习平台、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双微平台等多种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宣传法、学习法的氛围,尤其是要加强各级河长对水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的学习和领会,增强依法履责意识,确保全面了解相关职责要求及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抓紧完善各类制度和政策。对照《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的法定职责,认真查缺补漏,做好各类相关配套制度和政策的梳理,对制定滞后或未完善的制度和政策抓紧时间进行研究出台,确保切实履责,不留死角。

三是加快实施水环境保护工程。为确保完成2019年底建成区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的目标,全区水环境提升工作围绕河道水环境整治、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雨污分流工程建设,重点推进10个河道水环境提升工程和秦淮新河、南河、工农河、板桥河等96个片区雨污分流工程、40个片区管道清疏修缮工程,目前各项工程正按时序进度推进,确保年底前能够实现正常运转达效。

四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按照年度环保目标责任要求,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加速130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加快5家加油站地下罐体双层改造,加强工业企业排污执法检查。

五是全力推进长江雨花段7个专项行动落实。开展长江岸线建设项目清理整治、长江沿线危废产生企业(含医疗、汽修、实验室等)及固废堆存场所环境安全整治、涉及重金属企业(十四所)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升级改造、沿江企业排污口规范整治、长江岸线6家码头废水及扬尘专项综合整理、沿江和主要入江河道排水(排污)口规范整治、4条入江河道水质提升至市考标准等7个专项行动,挂图作战,全速推进,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六是加快涉水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加快推进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件、我区自查的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环境投诉等各类涉水问题的整改与销号。对已销号的加强长效管理,确保不反弹;对已完成但尚未销号的,抓紧实施销号;对正在推进的,抓紧完成整改。当前,将重点做好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的全面准备工作。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