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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婚姻登记与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民政局局长 宋海红
2019年3月2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关于我区婚姻登记与服务工作的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基本情况
婚姻登记工作面向社会大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家庭幸福和谐,关系社会文明进步。近年来,我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区关于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有关要求,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办事高效、服务优良、人民满意”总要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帮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服务效能,婚姻登记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促进全区社会发展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单位”,省、市“婚姻登记先进单位”。
为切实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我局设立婚姻登记科,对外称“婚姻登记处”,地址位于紫荆花路20号三楼,相对独立,面积约220㎡,分为受理候登厅、结婚登记厅、颁证宣誓厅、离婚登记室、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登记档案室6块区域,配登记员5名,设4个服务窗口,其中受理初审窗口1个,结婚登记窗口1个,离婚登记窗口1个,承担全区42万市民婚姻登记任务,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建立并管理婚姻登记档案等6项主要业务。从2005年开始,婚姻登记全部实行全省联网登记,从2008年以来,免收服务费和工本费。根据群众办事需要,为方便群众,我局在婚姻登记处同楼层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由社会机构运作,主要承担照相、打印等服务内容,要求消费自愿,公平公开。
目前,婚姻登记处每年工作量在10000件左右,其中结婚登记约4000对,离婚登记2500对左右,因遗失或损毁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近1000对左右,其他业务2500件左右,婚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每年整理装订婚姻登记档案7000份左右,每年帮助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公证处、各银行核查婚姻登记信息约2000条,每年接受公安、法院、银行、公证等部门查阅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200余次,回函20余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法制观念
依法行政是婚姻登记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一直以来,我区婚姻登记工作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总要求,不断加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严格抓好婚姻管理法规政策落实。一是抓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深刻领会法律法规内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登记员依法行政和保密意识较强,没有出现非法利用婚姻登记档案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等违规办事问题。二是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自学讨论、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探究工作中的难题,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所有婚姻登记员全部经过市局统一培训和考试,取得婚姻登记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三是依法实行政务公开。婚姻登记处将管辖权、办事材料、受理条件、办理程序、登记员职责、登记处办公时间和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都在醒目位置及有关网站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杜绝登记员让群众提供额外材料的情形出现。
(二)加强业务技能,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熟知办事规则,坚持按章办事。在婚姻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一问、二看、三对照”的程序,查验前来登记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完全自愿、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实行“双审核、双负责”制度,确保婚姻登记的规范性、严肃性,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防止以假乱真的问题蒙混过关。二是增强吃苦能力,积极应对高峰。为了满足群众在国家部分重要节日或利用周六非工作日完成登记的需求,我们在元旦、五一、国庆、除夕及周六等节假日实行加班,同时针对“2.14”“5.20”“七夕”“双十”“双十一”“双十二”等登记高峰时段,提前预案,周密计划,充分准备,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高峰期的登记任务。三是加强档案装订、归档、移交等工作的管理,严格杜绝公开和泄露婚姻登记档案内容、无关人员使用婚姻登记联网专用计算机等行为,确保每个婚姻登记档案都符合规定,管理规范。
(三)狠抓窗口建设,强化服务意识
婚姻登记处是政府部门的一个重要服务窗口。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本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服务原则,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处的服务水平,赢得了群众广泛赞誉。
一是合理调整布局,打造温馨环境。婚姻登记处实行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排队等候分区设置,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室实行开放式面对面办公,方便当事人作出声明及婚姻登记员询问相关情况,为保护个人隐私创造必要条件。婚姻登记处严格做到不对当事人指定照相、打印等服务场所,无乱收费、搭车收费现象。婚姻登记场所与婚姻服务场所严格实行场地、人员、服务、收费“四分开”,严格实行消费自由,价目公开,公平公正,服务为上;同时,我们要求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婚姻登记处做好服务保障。二是抓好人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登记员做到着装整齐,持证上岗,挂牌办公,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努力建设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周到的高素质婚姻登记队伍。近几年来,婚姻登记员服务态度端正,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不仅实现零投诉、零曝光,而且有群众特地拨打12345提出表扬。三是注重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建设。严格实时在线联网登记,坚持正常使用全国联网审查功能,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准确率;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预约登记服务和数据共享,节省办理时间和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四是加强与卫生部门合作,共同做好计生工作。在登记处墙上,设置了一系列婚姻宣传、优生优育的标语和图画,让前来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对婚前检查、孕前检查有所了解;在办理登记中,登记员在为办证群众送上祝福的同时,也会告知其关于优生优育的相关条例,并将其婚姻登记信息及时反馈给所在社区,使其及时掌握辖区群众的登记动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上门服务。
(四)创新工作方式,拓展服务内容
一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及省市关于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有关要求,为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群众婚姻质量提升的需要,婚姻登记处于2017年7月开设了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并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引进专业社会组织南京市馨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入驻婚姻登记处开展辅导服务,对前来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主动介入调解。通过一年多的工作,效果显著。截至今年2月,共介入婚姻危机干预345对,接受调解299对,调解成功244对,成功率81.6%,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稳定起到了较大作用。对我区的这一典型做法,《中国社会报》《现代快报》均予以了报道。二是开展特别上门服务。按照规定,婚姻登记当事人应当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群众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法亲自来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有关业务,但群众的事情又必须依靠政府去解决,为此,我们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由当事人申请,经所在社区或街道核实证明,报局领导同意以后,派出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甚至远到上海等地,群众非常感激。三是坚持免费颁证服务。宣誓颁证属于婚姻服务的内容,为体现结婚登记的仪式感,我们特设宣誓颁证厅,并一直坚持免费为当事人提供颁证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在2019年春节团拜会上,习总书记提到,没有国家繁荣发展,就没有家庭幸福美满。同样,没有千千万万家庭幸福美满,就没有国家繁荣发展。婚姻登记是一项神圣而又平凡的工作,为我区的每一个家庭做好服务是我们的工作宗旨和原则。新的一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建设”:一是做好婚姻登记业务建设,确保登记合格率。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强化业务素质,确保登记合格率达100%。继续抓好新颁布的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运用,尤其是做好新任登记员业务知识和岗位能力培训,尽快取得资格证书并上岗。按照市局统一部署,今年将在婚姻登记中配置人脸识别系统,增强冒名顶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防范能力。抓好《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学习贯彻落实,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采取联合惩戒,促进社会诚信建设;二是加强婚姻登记窗口作风建设,确保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提高办事群众的满意度。在婚姻登记中,既要坚持依法行政,又要灵活办事,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主动帮助老百姓解决婚姻登记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把行风建设纳入单位总体目标,对照婚姻登记机关行风评议标准,抓好婚姻登记机关窗口建设,组织婚姻登记员礼仪培训,促进服务规范,作风优良。严格履行婚姻登记机关服务承诺,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服务细心,接待热心;询问有答声,建议有回声;解答问题耐心,接受意见虚心;三是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硬件建设,提升办事舒适度。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硬件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进一步提升群众在办事场所的舒适度。室外增设醒目路牌指示标志,让办事群众“不走弯路”。完善室内公告栏办事指南,让办事群众一看就懂。加强登记处办公设备保障能力,让办事群众办事顺利。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批评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