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切实发挥好为民履职的重要作用。
    立法工作广纳“民智”
  吸收专家学者的智慧。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到“民智”的作用,通过搭建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工作活动的互动平台,聘任 30名立法咨询专家,建立化州市平定镇司法所等 1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通过参加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提出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茂名市高州水库水质保护条例》是茂名“首法”,在制定过程中,专家学者、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先后收到意见 34份87条,在审议中又收集到意见近百条,有力地保证了立法质量。该条例为保护高州水库水质发挥了重大作用,实施一年多后,高州水库水质从Ⅲ类水上升至Ⅱ类水。
  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法规起草中的作用,及时发现并解决立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起草《茂名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时,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积极参加市法制局、市城管局等部门组织的调研活动,掌握起草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必要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条例过程中,前后共组织人大代表参加了立法座谈会十多场,为保证条例的质量提供了保障,条例出台后,群众反映良好。
  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为拓宽公众参与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在“茂名人大公众网”设置了“立法工作”专栏,还设置了意见信箱,开通了微博,并综合运用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起草立法草案,让各方充分陈述意见,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民主化和科学化。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中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收到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意见 33条、市直部门意见 23条、省市立法咨询专家及市立法基地意见 109条、省直部门意见 13条,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得到丰富,民意表达的渠道更加畅通。
    监督工作贴近“民心”
  监督工作的好坏,选择议题是关键。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把精准选择监督议题作为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每年紧跟上级部署、紧贴市情实际、紧盯民生热点,通过新闻媒体和茂名人大网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走访联系代表和群众征集监督议题,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意愿。在广泛征集议题的基础上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做到监督选题既贴合实际又体现民生冷暖,又与“一府一委两院”的重点工作相互衔接。在此基础上,召开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认真研究,确保监督议题与党委决策合拍、与政府工作合力、与群众意愿合心。同时,认真回应人民关切,以民为本,把学前教育、扫黑除恶、河长制、脱贫攻坚、水污染防治、公安派出所建设、民商事案件执行、村卫生站和医养结合建设等工作纳入重点监督议题,很好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调查研究深入群众中去。重视取得第一手材料并进行认真分析,提出破解矛盾和问题的新思路、新举措,进而形成能代表人民群众意愿的调查意见。为了推动平安茂名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对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进行上下联动监督,把大量的工作精力放在深入调查研究上。各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辖区派出所工作和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本级政府及其公安局、城区(街道)派出所进行调研,市人大常委会组织 5个小组分赴各区(县级市)进行专题调研,每地随机抽查调研 3个派出所,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公安派出所工作和建设情况报告。整个监督过程参与评议或调研的代表达到 1600多人次,评议公安派出所138个,有力推动了公安派出所工作和建设规范化。
  监督重点凸显以民为本。紧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