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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昊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经2020年7月30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陈昊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闽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芳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郭莉莉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铁心桥人民法庭庭长兼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尚小强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板桥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铁心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邓亮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米玲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薛娟娟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罗贵明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薛鹏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陈丛蓉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