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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丽敏同志辞去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8月27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马丽敏同志辞去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其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