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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一、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3月)
1.通过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4月)
1.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法院);
2.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检察院);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2017年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住建局);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数字化城管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城管局);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文化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7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局,书面);
3.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书面);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单位:区审计局);
5.审查和批准区2016年财政决算(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6.听取和审议《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执法检查组报告)。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9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报告);
2.听取和审议软件谷建设和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软件谷报告);
3.听取和审议近两年来全区外资和项目引进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商务局);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严格环保监管执法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环保局);
5.听取和审议《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执法检查组报告);
6.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书面);
7.组织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和测评(报告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城管局、市监局、交运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11月)
1.听取和审议“两桥”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雨花新城规建办);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审计局);
3.审查和批准区2017年财政预算和计划调整方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民政局);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司法局);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教师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教育局);
7.审议和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12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18年目标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局);
2.初审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4.听取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5.讨论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提请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3月)
1.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主要议题安排(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2.初审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以及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3.初审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3月)
1.研究确定2017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工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条目(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2.研究制订关于开展《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执法检查的方案(责任单位:区人大财经委);
3.视察安德门人力资源市场搬迁和板桥人力资源市场运营工作情况并听取报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