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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规范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专职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对基层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进行统一规范,在每个街道(园区)设立人大办公室,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并围绕基层人大职能、预算监督、信息宣传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为基层人大工作扎实开展夯实基础。
二是明确职能定位,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街道、园区人大工作考核办法》、《代表履职管理及监督办法》、《“双定”实施办法》等制度,从服务代表、活动组织、授权监督、制度建设、信息调研、自身建设等六个方面,对基层人大工作的内容、范围、频率、程序等进行规范,确保工作有目标、履职有标准、监督有依据、操作有规范。
三是理顺工作机制,构建工作合力。不断深化“双联系”工作,采取邀请列席常委会会议、联合开展视察检查、定期组织开展横向交流、设立工作联系点等方式,使街道人大工委更广泛、更深入地参与到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中来。同时,通过月走访、季例会、年考核等形式,指导、督促基层人大建立健全预算监督、联系选民、履职考核、学习培训等工作机制,推动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