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次会议

  4月25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郭幼佩、顾晓春、杨宝龙及区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蒋冰,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苏宁,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区住建局、区文化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区城管局分管领导,区人大各专委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街道(园区)人大工委及板桥新城人大工委筹备工作小组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幼佩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5项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组织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法院院长陶红作关于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情况的报告

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晓帆作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住建局局长李睿作关于全区2017年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城管局副局长董惠宁作关于全区数字化城管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文化局局长朱向东作关于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结束前,杨明主任对会议各项议题进行了逐一点评,提出具体要求。随后,杨主任回顾了换届以来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个加强”的要求:一是加强“一家一室一平台”载体建设。要从软硬件两方面入手,把三个载体建设好,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OTO”代表履职体系。二是加强“一网三微”互联网平台建设。不断改进和拓展“一网三微”的代表服务功能,积极引导代表使用互联网手段开展沟通和履职活动。三是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每年至少与所联系的区人大代表联系两次,每半年要对联系的区代表进行一次走访。四是加强代表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按照4个规范化文件的要求,以代表工作为抓手,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探索合理工作路径,形成工作特色和亮点,不断提升工作标准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