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雨花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3年度雨花台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高金华

2024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全面创新、全域高新”发展要求,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经济运行回稳向好,全年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打造新滨江、建设数字城”进入新阶段。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2023年,全区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严峻局面,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全区经济发展保持稳定。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3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5.03亿元,占比84.93%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坚持财力向民生倾斜,进一步兜牢民生底线,增进民生福祉。2023年,在财政“紧平衡”的情况下,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62亿元,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70.91亿元,占比82.82%

——问题整改有效落实。2022年度财政同级审计发现的24个问题,13个立行立改、5个分阶段整改和4个持续整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完工拆迁项目未编制财务决算部分街道(园区)财政自给不足”2个持续整改问题整改工作正按计划推进。

一、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现行市对区财政体制,2023年全区预算收入总量141.9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6.98亿元),支出总量124.1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6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5.36亿元),实际执行情况与调整后的预算持平,2023年结余17.77亿元(不含街道专用基金收支),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3.62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16.13亿元,支出78.66亿元,结余37.4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1万元,支出124万元,结余1067万元。

截至2023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6.57亿元(其中一般债24.55亿元、专项债82.02亿元),较上年减少2.33亿元,债务规模控制在核定限额以内。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内容不完整。市提前下达的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资金0.5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25.43亿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二)资金下达不及时。区本级代编预算有2.70亿元未能在630日之前下达;上级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有0.54亿元分解下达日期超过30天。

(三)非税收入未全部上缴国库。截至20231231日,财政局非税专户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余额2.77亿元、预算外专户的停车费收入分成0.09亿元及基金预算结余(利息)0.11亿元,合计2.97亿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四)政府采购活动监督管理不到位。根据政府采购明细表,采购计划项目名称存在重复、错误等情况,委托主要信息、项目主要信息等存在未填报、填报不正确等情况,无法进行梳理分析和严格监管。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63家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的预决算与相关业务数据运用大数据审计方式进行了总体分析和发现问题单位的自查自证,对9家政府组成部门和19家下属单位以及3家街道进行了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规范。

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道路事业发展中心等11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未应编尽编,涉及金额0.23亿元;二是区卫健委下属8个基层医疗机构的31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不充分,涉及金额0.18亿元;三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等3家单位个别项目政府采购流程倒置,涉及金额174.38万元;四是板桥街道对绿化养护服务监督不到位,涉及金额122.60万元;五是区文旅局、区国动办个别项目的响应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未做废标处理,涉及金额53.02万元。

(二)内控管理方面。一梅山街道、区道路事业发展中心等4家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缴房租,涉及金额407.39万元;二是板桥街道、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非税专户,涉及金额333.67万元;三是板桥街道及下属公司存在大额报销直接打款至员工个人账户和使用个人账户先收款再上缴公司账户时间间隔过长等问题,涉及金额241.84万元;四是区城管局、区文旅局等8家单位资产未入账或入账价值不准确,涉及金额119.70万元;五是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机构医联体专家劳务费发放不精细;六是板桥街道、赛虹桥街道工会活动或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规范;七是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图书馆等6家单位记账科目不准确。

(三)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区统计局、区红会等3家单位未对部分聘用人员进行绩效考核;二是区交通局、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6家单位的部分项目或部门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

三、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对雨花台区房屋征收(拆迁)组织实施情况、雨花台区政府(国有)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按照市审计局财政同级审事项统一要求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情况、国资运行和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

(一)雨花台区房屋征收(拆迁)组织实施专项审计情况。

雨花台区在2018年至2023年期间,共组织实施了70个征收(拆迁)项目,测算总补偿金额108.80亿元,涉及3330户住宅、178户非住宅,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24.76万平方米。

5个已实施项目的出资单位未与区征拆办及相关街道签订委托拆迁协议。各出资单位、区征拆办部分项目未按项目进行财务核算,部分项目资金闲置(账户余额两年以上未变动的计1.04亿元,项目基本结束账户余额大于需支付拆迁款的计0.79亿元)。雨花新城公司、区土储中心部分用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安置房按市场价定购。古雄街道宁马高速扩建工程前期待拆成本5.71亿元,尚未按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上报最终方案。

(二)雨花台区政府(国有)投资基金专项审计情况。

截至20238月末,雨花台区设立政府投资基金母基金1支,认缴规模15亿元,实缴5.05亿元,其中政府实缴5亿元;母基金设立子基金6支,实缴总规模49.69亿元,其中母基金实缴5.04亿元。软件谷(含谷发展公司)共出资参与设立14支基金,实缴总规模33.05亿元,其中软件谷(含谷发展公司)实缴6.70亿元。

软件谷(含谷发展公司)未结合实际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未能细化基金决策程序、管理部门及权责分工。部分基金的管理费未与绩效考核紧密挂钩,基金投资运行效果难以准确体现。

(三)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绩效专题审计情况。

2021-2023年,雨花台区共申请获批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55亿元,已按政策规定拨付至申请单位,分别为:2021年度19家企业,金额0.52亿元;2022年度8家企业,金额0.40亿元;2023年度15家企业,金额0.63亿元

2023年区工信局完成了80家规上企业的诊断服务工作,有3家诊断服务商因诊断报告对标企业选择不恰当、提出的改造方案针对性不强等原因,诊断报告未通过验收。截至审计报告日,已完成整改,通过验收。

(四)国资运行和监督管理专题审计情况。

近三年来,雨花台区深入推进区、街(园区)两级国有企业整合重组,组建6家区委管理领导班子的区属国有企业,形成“1(国资办)+1(国资集团)+5(其他五家区属国企)”国资监管格局和国有资本布局。截至2023年末,区国资集团合并资产总额521.57亿元,负债总额362.6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8.92亿元。

区国资办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及固定资产等科目未设置明细核算,往来款余额账龄较长,未及时清理(截至2023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1.98亿元,账龄超过5年)。软件谷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未能及时完成工程项目的财务竣工决算编制、资产的备案和入账工作(包括113项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南外雨花国际学校等)。区国资集团部分子公司运营能力有待提升(2家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部分子公司中介机构审计报告披露内容较为简单,未能全面反映公司存在的问题和运营状况。雨花体育中心目前空置,正在与原租赁方诉讼中。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完成中华中学雨花校区项目决算审计,项目最终总投资8.20亿元,较概算10.46亿元压降2.26亿元,投资得到控制,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监理单位人员管理不规范、竣工备案不及时等。坚持“科技强审”,区委区政府顶层设计,加速推进“政府投资智慧集成监管平台”从1.02.0的升级应用,截至目前,256个项目(含竣工)纳入在线系统重点监管,4个项目试点使用全过程管理子系统,政府采购备案子系统、内审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国内外多家审计机构前来考察交流。2023年度,完成水电气等垄断项目造价预算审核46个,核减0.61亿元;完成结算造价备案项目1264个,推动工程结算审核中介机构核减3.59亿元;完成备案项目复核43个,再核减0.19亿元。备案项目复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施工质量、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把控不严等。

五、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约束和财政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财政收入要加大统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财政支出要坚决执行“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降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执行要全过程监督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编制的完整性、下达的及时性、执行的有效性。定期开展全区财政、财务、财会质量检查,强化对养护、绩效评价等购买服务的督查,提升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快国企改革落实进程,加大国企监管力度,健全差异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的财务核算和运营管理。各国企单位要落实好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管理体制机制,明确主责主业,增加核心竞争力,切实提升自身市场化造血功能。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高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要不断完善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全方位提升基金对产业引导效果。要加强征拆资金核算和统筹管理,按规定签订委托拆迁协议,合理定购安置房源。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资产资源出租、工程竣工决算行为管理。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