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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检察长 张宁生
2016年5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近年来区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保证,在坚持打虎拍蝇方针的同时,特别强调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习总书记指出,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近年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决战决胜“两件大事”的中心工作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聚焦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立足职能,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惩治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针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强化线索发现能力,加大办案力度。三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51件56人。一是重点惩治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2013年,严惩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花村骗取安置房系列贪腐案,共立案查处13件15人,挽回经济损失6800万元,60多户村民拿到拆迁安置房,有效化解了群众集体上访矛盾,我院反贪局被区委授予集体三等功。2014年查办板桥地区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窝串案,查处12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2015年查办雨花经济开发区近华、天后社区系列贪腐案,查处14人,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震慑犯罪、遏制腐败的作用。二是强化源头严打,治理行贿犯罪。重点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活动中,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共立案查办13人,占查办总人数的31.7%。三是努力突破瓶颈,打开反渎工作局面。集中力量查办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国家专项资金损失和为谋取私利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扭转渎职侵权案件查办难的困境,共立案查办7件8人。
着眼基层干部教育,精心打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结合检察院“两房”建设,同步建设雨花台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梳理近10年来发生在本地区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剖析成因,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教育基地突出三个特点,一是对象上侧重基层干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基层党员干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内容上侧重犯罪原因分析,每个案例附有检察官点评,通过深入剖析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落马官员作案动机和心路历程,揭示腐败的危害;三是方式上开展套餐服务,推出五个一的预防腐败“套餐”(一个展览、一部电教片、一堂讲座、一次座谈、一份承诺),根据不同需求任意组合,增强教育的灵活性。同时,我院结合查办基层干部腐败案件,与区纪委联合制作《利剑》、《贪腐人生不归路》等警示教育片,在基地播放,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基地立足雨花,服务全市,自2015年1月开放运行以来,共接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约300批12000人开展警示教育,以及新疆、内蒙古、福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