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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雨花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会议决定: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月上旬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雨花台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雨花台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雨花台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雨花台区2017年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