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杨凌

201711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727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雨花台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完成整改任务,举一反三强化整改结果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人大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1.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审计工作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区政府高度重视预决算审计工作,全面推动财政预算的全过程审计。一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以区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对预算编制和分配、批复和下达、执行和调整、决算进行全过程审计。二是在全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揭示财政资金在筹集、管理、分配、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体制机制障碍,反映政府在预算管理、国库管理、财政收支管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以及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建立完善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三是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处罚力度,及时纠错、纠偏和问责,提高审计建议与意见的权威性,维护财经法规的约束力,实现全区预算管理的规范化。

2.关于进一步推进审计全覆盖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一是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审计对象数据库,实施分类管理,科学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二是对重点部门、单位每年审计,一般单位5年内轮审一遍;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对重大政策措施、重大投资项目、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突发事件开展跟踪审计;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联网审计平台的作用,推进以大数据审计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为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提供可靠保障。

3.关于进一步创新审计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创新同级审管理模式,加强与市纵向、与区横向联动,严格按市局指引审计,实现主要审计内容市区一致,同时在经区级审理后,报市局进行二次审理,切实提升同级审质量;二是创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模式,建立备案制,发挥单位内审主导作用,实现政府投资审计全覆盖;三是创新审计整改模式,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挂销号机制,实行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接机制,实行对账销号,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4.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管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一是切实落实整改责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被审计单位为主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审计部门督促落实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强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于重要事项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严肃问责;二是强化整改结果的运用,各部门和单位要依法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整改的完成情况及公开情况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年度综合考核体系,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财政批复部门预算不完整的问题。2017年年初批复部门预算时,已批复包含部门管理的全区性项目经费。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启动,区财政局在批复2018年部门预算时,将按区人大批复的金额,全额批复部门预算。

2.关于部分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区政府要求,在11月份将财政专户两年未使用的11.37亿元专项资金纳入了国库,进行统筹管理;年终统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时,将部门2014年和2015年未使用的用款计划额度全部收回。

3.关于财政绩效管理未有效落实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系统进行了设置,将绩效申报表作为申请项目预算的依据和前置条件,嵌入预算编报信息管理系统,要求部门预算编制时,必须申报绩效目标。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2017年预算执行中,区财政局主动盯促区本级各预算部门,要求按支出进度加快预算执行。从各街道(园区)上报的支出快报看,各街道(园区)在2017年预算执行中按要求达到序时进度。

2.关于超过2年以上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统筹的问题。各街道(园区)自身财力安排的专项已主动盘活,区财力及上级转移支付安排的专项将在年终全部统筹收回。

3.关于未执行定点采购的问题。区财政局出台政府采购文件,细化采购流程,加大对政府采购目录的宣传,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事项的管理,对属于定点采购的事项必须进行定点采购,未进行定点采购的不予报销。

4.关于部分公务接待手续不全的问题。20173月,区财政局对全区31家行政事业单位、社区2014年至2016三公经费支出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边查边改贯穿于整个检查工作中。20178月,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公务接待相关政策制度汇编》和《公务接待规定一本通》两个文件,指导和规范全区 “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全区各街道、园区制定或修定了公(商)务接待内部管理制度,区财政结算中心实行公务接待申请单、接待清单的公务接待报销制度,各街道、园区相续建立了接待申请单、接待清单报销手续。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和整改情况

1.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