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作者:时间:2021-09-01点击:427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826日在区级机关九楼会议室举行。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艾长青、卞艳艳、顾晓春、贾乐实、党组成员陈苏宁,委员王强、王纯阳、邓宁城、田月华、乔兰俊、刘军、任伯亭、许玲、吴昌发、张勇、张晓东、张伟、陈涯、陈海松、杨春霞、俞蓉、陶文、夏红忠、高建平、龚红旗、程康、魏平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陆瑞峰、区法院院长陶红、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晖,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主持。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稿)》。

二、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辞职事项。本次常委会决定:接受汪丹彦同志辞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余清同志辞去雨花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三、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本次常委会决定:任命吕晨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凌向前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张建设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毛光明同志为雨花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雨花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会议组织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结束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落实好关于推进备案审查报备主体全覆盖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的要求,将区监察委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的范畴,要求区人大相关专工委要继续加强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切实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再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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