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2021年9月23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对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根据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已按人口数确定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33名。
二、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1年12月底前选出。
三、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2年1月底前召开。
四、为了加强对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开展,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设立由区级领导机关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区选举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陈苏宁
副主任:陈涯、邓宁城、陈海松、田月华
委员:金晖、俞蓉、裴鸿、缪文新、衡长华、庄捷、高丽萍、宋海红、朱震龙、祝怡、吕齐斌、韩启忠、勾宏展、夏慧勇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由陈苏宁兼任,副主任由陈涯、刘军、俞蓉、裴鸿、勾宏展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