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1-11-29点击:41

关于召开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1126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定于20221月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雨花台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雨花台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雨花台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雨花台区2022年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票决雨花台区2022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8.选举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雨花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院长,雨花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