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作者:时间:2022-03-03点击:13

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


2022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开局之年。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按照区十二届党代会精神,围绕推进雨花台区一中心四标杆建设、开辟雨花高质量发展新境界目标任务,统筹做好本届人大开局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1.切实发挥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紧紧围绕区委决策要求,统筹谋划人大重大事项决定、监督工作和代表工作内容,安排部署重要活动,保证党的组织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到实现,为我区一中心四标杆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2.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人居环境整治、及时雨政策直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监委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虚假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3.加强对区政府关于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审议2022年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及2023年目标编制情况;审查和批准2021年财政决算;审查和批准2022年地方债券限额、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时雨政策直达和财政专项资金直达平台建设及使用成效情况的报告,并对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民生类)使用绩效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继续加强预算联网与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软件谷发展公司资产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

4.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现行宪法施行40周年为契机,开展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优化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法律巡视作用,与市人大联动开展《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执法检查,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

5.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持续开展生态环境监督,联动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长江禁渔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促进长江沿线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和协调发展。

二、正确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7.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就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作出决议。

8.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进一步加强任后监督,组织开展好述职评议工作。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9.密切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点、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

10.丰富代表活动,挖掘代表专长,充分发挥代表在倾听民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纾解民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扩大代表参与全区工作的广度和深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视察调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等活动。

11.丰富雨花人大APP2.0用户体验,上线预算联网监督模块,建立代表网上联络站,运用好代表网议、旁听庭审报名等栏目,实现人大履职向信息化、智慧化、便捷化转变。

12.优化双闭环服务民生工作机制,更好地吸收各选区选民的意见,建立民生实事重点项目追踪机制,巩固办理成效;通过云接待扩大代表接待选民范围的同时,综合利用接访、走访、督查、反馈结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创新线下接待方式。

13.试点并推行街道议政代表会制度,结合实际优化运行机制,强化服务保障和经费保障,引导群众更具体地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管理,提升街道、开发区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实现基层治理有效惠民。

14.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办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15.加强代表履职情况的管理监督。优化代表履职积分评价,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内容,实现代表履职全过程可视化、清单化

16.协助做好驻区的省、市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列席省、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服务保障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小组活动。

17.指导街道、开发区开展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组织市人大代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履职评议。

18.完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开展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区人大系统的业务能力。充分发挥街道、开发区代表组微信群作用,推动学习交流常态化。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9.从严从实抓好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想根基。

20.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在区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按照市对区党建考核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保证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主动向区委请示重大事项、汇报年度工作,保障区委领导参加代表接待联系选民等各项活动,不断推动人大组织机构建设。

21.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人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践行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22.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严格约束行为,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了解群众需求,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人大机关形成风清气正、高效务实的良好氛围。

23.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寻求指导,争取支持。支持各街道、开发区人大工委依法履职,密切工作联系,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上下联动,共同开创全区人大工作新局面。

24.牢牢掌握人大新闻舆论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及时宣传人大监督决定、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理论研究等方面的进展和成效。进一步加强对雨花人大APP、网站、微博、微信的维护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策划,强化宣传推广,扩大使用面和影响力。

  

附件: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附件:

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

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一、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2月)

1.审议人事任免案;

2.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名单。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3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报告);

2.审议人事任免案。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5月)

1.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法院);

2.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虚假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检察院);

3.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执法检查组报告);

4.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书面);

5.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7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3.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5.审查和批准区2021年财政决算草案;

6.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2年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7.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2022年地方债券限额草案;

8.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软件谷发展公司资产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谷发展公司);

9.听取和审议《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执法检查组报告)。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9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政府办);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及时雨政策直达和财政专项资金直达平台建设及使用成效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财政局);

4.听取和审议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民生类)使用绩效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区政府报告);

5.组织部分驻区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书面);

6.组织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法院、检察院一名副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并进行测评。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11月)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审计局);

2.审查和批准区2022年财政预算和计划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

3.审议和通过关于召开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4.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生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监察委);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报告单位:区卫健委);

6.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区人大财经委)。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12月)

1.初审区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23年目标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初审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全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和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4.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5.听取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6.讨论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提请单位:区委组织部);

7.听取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人大法制委)。

二、主任会议议题安排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2月)

1.讨论研究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2.讨论研究2022年街道、开发区人大工作例会议题安排(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3.初审人事任免案。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主任会议(3月)

1.研究制订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方案(责任单位:区人大环资城建工委);

2.研究确定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条目(报告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3.听取区政府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实施全民健身战略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文旅局)。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主任会议(4月)

1.研究制订关于开展《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执法检查的方案(责任单位: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2.组织对区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区政府)。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5月)

1.视察区法院安全保卫工作和观摩司法警察实战演练(责任单位:区法院);

2.听取区政府关于雨花智慧岸线助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责任单位:区人大财经委)。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6月)

1.组织对区政府贯彻执行《南京市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被检查单位:区政府);

2.视察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区残联)。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主任会议(7月)

1.初审区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初审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初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4.初审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5.初审区2022年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6.初审区2022年地方债券限额草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主任会议(8月)

1.听取有关单位关于办理2022年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情况的汇报(报告单位:有关承办单位);

2.研究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履职情况的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人大人代联工委);

3.视察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并听取工作报告(责任单位:区投促局);

4.视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主任会议(9月)

1.视察江苏省红石榴家园创建示范点(责任单位:区民宗局);

2.听取区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民宗局);

3.组织视察全区智慧司法矫正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4.视察区公安分局反通讯网络诈骗工作开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主任会议(10月)

1.视察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并听取报告(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2.听取区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大灶行动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3.初审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区人大财经委)。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11月)

1.初审区政府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初审区政府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初审区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审计局);

4.初审关于召开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办)。

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12月)

1.预审区政府关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22年目标制定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发改委);

2.预审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报告单位:区财政局);

        3.讨论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报告单位:区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