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2021年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全区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长江大保护成效显著,大气、水环境质量目标及土壤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均圆满完成,生态环境治理再上新台阶。
会议指出,我区当前面临的环保形势依然严峻,与中央和省市要求、人民群众期待、美丽雨花建设目标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还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会议对下一步如何持续改善我区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雨花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提出以下意见:
一是夯实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强化目标责任管理,细化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健全督察整改责任体系,加强环境治理成效考核,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难点工作。要高标准完成好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保督查有关任务,特别是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工作推进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反弹。
三是完善机制保障,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从政策措施、人财物等方面强化保障措施,加强顶层设计,推动人、事、岗合理匹配,积极培养一岗多能、一人多专的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同时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多渠道财政资金投入机制。
四是严格工作措施,强化环境监管法治保障。严格落实法定责任,增强治污主体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有效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围绕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等工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加强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普法力度,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有效途径,推进雨花绿色发展实现新作为。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