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作者:时间:2021-08-27点击:181



 826日,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副主任艾长青、卞艳艳、顾晓春、贾乐实,党组成员陈苏宁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陆瑞峰,区法院院长陶红、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水金、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金晖、区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杨明指出,本次会议落实全国和省市人大要求,修订通过了《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我区人大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会议研究了有关辞职事项,审议和表决人事任免案,任命吕晨同志为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凌向前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张建设同志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任命毛光明同志为雨花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雨花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杨明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还组织了新任命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结束前,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明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落实好关于推进备案审查报备主体全覆盖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的要求,将区监察委和“两院”的规范性文件纳入人大备案审查的范畴,要求区人大相关专工委要继续加强和“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切实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全区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