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检察院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2年5月31日,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检察院关于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区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后民事检察高质量发展,坚决履行好对虚假诉讼行为的法律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成效。会议对此表示肯定。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力度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到虚假诉讼案件严重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社会诚信体系,需要公检法司机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更有力措施推进虚假诉讼的防范、打击和监督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二、凝聚工作合力,提升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质效
检察、审判、公安、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事前介入、关口前移,强化内部配合,增强相关部门的联动惩处,形成虚假诉讼监督合力,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工作。探索构建各部门联合防范、发现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工作格局,畅通虚假诉讼线索移送、联合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衔接机制,加大司法各部门之间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升线索的发现能力,构建多元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虚假诉讼监督工作能力
高度重视监督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法律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提高疑难复杂案件的突破能力,提升案件质量,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检察监督工作队伍。
四、抓好舆论宣传,增强虚假诉讼监督社会效果
结合案例加大虚假诉讼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借助新媒体、新平台,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依法诉讼和诚信诉讼宣传、虚假诉讼后果告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实现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有效衔接。
以上审议意见及审议意见目录表(见附件),请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认真研究处理,并请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将研究处理情况于1个月内向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提交书面反馈;区人民检察院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审议意见目录表
序号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强化政治学习,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打牢队伍基础。 | 区检察院 |
2 |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虚假诉讼打击力度。 | |
3 | 探索构建各部门联合防范、发现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 | 区检察院 区法院 区公安局 区司法局 |
4 | 加大司法机关信息平台建设,借助技术手段提升线索的发现能力,逐步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 |
5 | 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 区检察院 |
6 | 用好检察监督、建议等手段,推动有关单位加强业务管理。 | |
7 | 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扩大线索来源。 | |
8 | 加强有关虚假诉讼的法律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