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为期两天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闭幕,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决定任命胡洪同志为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了各组审议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南京江北新区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10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等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会后将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会议通过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京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南京市2017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对省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测评;通过了人事任免案。陈绍泽主任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现场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结合会议议题,陈绍泽主任要求,坚持立改废并举,保证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依法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他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要求,深化思想,统一认识,抓好落实;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切实把党委意图贯彻到重大事项决定的全过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旗帜鲜明讲政治,依法、规范、有效地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力建设,深入调查研究,依法审慎地作出决定;要加强对决议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坚决防止决而不行、行而无果。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需要,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充分展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单景南、臧正金、李奇、林克勤和37位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华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范群,江北新区管委会的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镇街人大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