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时间:2024-01-12点击:10

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41

2023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来,区人大财经委员会及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和专业组会议4次,协助人代会审查专项工作报告2项,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7项,协助常委会主任会议开展专题视察2次,对区政府相关部门、软件谷、各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开展工作调研26次,接待外地及上级人大调研6次,有效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

一、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财经委员会及预算工委坚决落实市人大和区委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重点、强化监督保障,提高人大财经监督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紧紧抓住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依法开展国民经济、预算执行、债务管理、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等常规性监督。

(一)强化经济发展计划审查监督。3月,制定并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暂行办法》,明确初步审查重点,规范计划监督的时间节点和重点,规定可调整计划的三种情况。加强和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审查和监督工作,发挥计划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指导和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稳定发展。协助区人代会审查批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报告和2024年目标编制情况报告草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和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按照关于推进经济稳进提质有关要求,深入分析研判经济形势,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全年任务稳步实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深化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4月,制定并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区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健全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规范预算行为,提高预算绩效,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发挥区级预算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作用。协助区人代会审查2023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批准2022年财政决算报告。组织财经委委员、财经专家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并了解2024年区级预算编制情况,推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建议政府部门带头过紧日子,围绕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深入开展全过程预算监督,支持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腾出财力空间,保障重点支出。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监督。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连续2次专题听取政府性债务管控工作报告。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22次主任会议分别听取了区政府2023年上半年、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督促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在债务管理中的主体地位,扭转“多头举债、分散使用、财政兜底”的局面;结合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拓宽财源渠道,提高政府偿债能力,科学建立债务预警指标体系,促进债务管理的规范化。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3年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和2023年地方债券限额草案,确保全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得突破核定控制债务限额。督促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政府债务监管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新增债券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调整,政府债务管控情况纳入财政预决算报告,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督。

(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3月,制定并经区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推进区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办法》明确规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对有关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行满意度测评。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区政府向29家单位部门印发了整改责任清单,区人大牵头区政府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形成人大与审计监督合力,24个问题、29家单位已全部按照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工作要求进行整改。

(五)强化国有资产及运行管理专项监督。2023听取和审议了全区国有企业改革及运行管理情况的报告。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大局。将国企改革及运行管理情况列入人大常委会议题,是了解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区属国企发展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促进国有资本规范运作,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对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参与权,使国有资产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造福人民。我区已建立人大对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集体资产、国有企业资产和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的监督报告制度,形成全区一本完整国资账明白账,有利于完整准确地掌握各类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促进政府更好地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全方位、常态化监督。

二、探索重点领域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不断强化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政府投资项目不仅是稳定经济增长的强力支撑、提升城市品质的重要手段,更是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有效途径。7月,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听取了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组织代表实地视察。这是继202211月《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监督办法(试行)》发布后,区政府首次单独报告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8月,财经委员会及预算工委起草、办公室印发了《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项目预算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全程跟踪”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区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严把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编制关”和“执行关”。全程跟踪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项目立项,监督工程招投标;跟踪项目投资,监督资金使用;跟踪项目建设,监督工程进度;跟踪项目绩效,监督项目效果,形成全区上下守信践诺、攻坚克难、协同推进项目建设的合力。10月,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政府“三个中心”实施情况的报告。财经委员会及预算工委从组织架构进一步强化,联合会审内容进一步完善,工建中心集中建设能力进一步提升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三个中心”建设升级换代。

(二)全面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9月,制定并经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更好履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法定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一是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对全区经济工作的监督职责,人大常委会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情况应当向区人代会报告,接受监督,应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回应代表关切。二是明确了财经委员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五年规划编制、执行、调整、中期评估等各个环节监督的时间节点、重点内容,明确了初审意见和审查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三是明确了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重点是科创金融和创新金融产品政策、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四是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应当把政府投资项目列入重点监督计划,对重大项目实施“立项、投资、推进、成效”全过程、闭环式跟踪监管。做到“代表决定项目、政府推进项目、人大督办项目”。五是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人大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促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创新人大监督方式,开展人大专题询问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基建类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监管,提高基建资金使用效果,提高服务对象满意率。9月,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基建类)使用绩效情况专题询问。财经委员会及预算工委年初制定计划,为提升审议质量,会前组织街道分管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询问问题,并就如何完善改进基建专项资金安排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难点进行调研探讨。会上,区政府分管区长作报告,区教育、财政、住建、交运、水务、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应询。询问结束后,区人大将梳理的意见建议形成审议意见书,送区政府研究处理。区政府已在11月将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送至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后续对政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三、加强财经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能力水平

(一)不断深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的实际,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人大财经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履职,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研判能力,探索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二)不断强化专业能力。进一步发挥财经委员会及预算工委的专业优势,推动各项工作水平提升,多角度为全区中心工作出谋划策。认真做好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深入开展科技创新金融工作调研,为全区金融监管和服务工作水平提升提出建议。

(三)促进履职评议客观公正。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监督有机统一,专题调研投资促进局局长、行政审批局局长履职情况,与领导班子及科室科长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掌握评议对象依法履职的第一手资料,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提供参考。

(四)注重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体现在人大财经工作各环节各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拓宽代表参与财经预算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更加关注代表反映问题的解决率,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不断加强对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整体提升全区人大财经预算监督履职能力水平。

  

2024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做好经济工作至关重要。区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将围绕区委中心大局,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计划和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

主要是对年度计划执行、年度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地方政府债务、审计查出问题等进行审议,具体是:

1.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

2.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审查和批准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

5.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4年地方债券限额和省转贷新增地方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6.审查和批准区政府关于《雨花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调整方案草案;

7.审查和批准区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

8.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9.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10.初审区政府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完成情况及2025年目标编制情况报告;

11.初审区政府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的报告;

12.初审区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二、人大专项工作监督方面

1.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24年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3.视察全区软件产业发展情况并听取软件产业发展和软件业务收入情况分析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全区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运行管理类)使用绩效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6.视察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及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并听取报告;

        7.听取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提前介入、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