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23-12-29点击:10

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明权

20231228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2023年,区人大法制委主动适应备案审查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依法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职责,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2023年,对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暂行办法》、《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向市人大做了备案,并将上述备案内容依托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平台完成报备。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上半年,法制委根据省、市人大提供的人大系统规范性文件入库要求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标准,对我区现行有效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决议、决定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初步的梳理,对是否存在合宪性、政治性、合法性和适当性问题进行研究,对部分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予以废止,对符合入库要求的我区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理上报。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

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做到规范性文件应报尽报,及时报备。严格按照备案审查决定的要求对报备的文件进行格式审查以及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查。在审查中,加强与备案审查相关部门的沟通,严格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同时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要实事求是,紧密结合本区的工作实际。

(四)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

加强备案审查专业知识学习,对备案审查办法、备案审查程序规定、备案审查工作流程等进行了深入学习。通过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室来南京进行的调研活动以及下半年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交流培训活动,对近年来我区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了经验,查找了问题,切实提升了今后备案审查工作的水平。积极向省、市人大备案机构请教学习,及时了解掌握备案审查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市人大法工委工作联系,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023年,区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在不断完善制度、提升审查能力的同时,也存在开展备案审查人员的专业能力不足,报备工作不够及时规范,审查能力还需加强,个别部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不到位,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贯彻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总要求,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我区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均衡发展。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监督的自觉性、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深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思想认识,把备案审查工作作为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监督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方式和途径来部署和推动。

(二)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的工作联系与衔接,健全和完善专(工)委初步审查、法制委综合审查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办公室及其它专委、工委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着力增强工作合力。规范初审文件的时限,促进审查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上级人大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积极参加上级人大组织培训、研讨以及经验交流等活动,加强对备案审查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开展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探索建立专家智库,善于借力借智,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