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24-06-04点击:10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南京市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245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关于检查区政府贯彻《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条例》),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对本次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艾长青任组长,部分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

执法检查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检查《条例》实施情况,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3月下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认真起草制订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二是416日邀请南京市城管局环卫处龙瑞副处长进行法律解读与辅导。三是429日听取区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并实地视察凤信路中转站、禹洲吉庆里小区。四是514-15日赴苏州市吴江区、高新区等地学习考察。五是5月组织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网议,截止会前,89名代表参与网议。六是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七是召开执法检查报告征求意见会。

二、贯彻实施法律的主要工作和成效

202011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宣传教育指导、日常监督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等各项工作要求,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成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阶段性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

区政府编制印发了《雨花台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雨政办发﹝202065号)、《雨花台区加快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成立了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8个街道(园区)和16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专班。区垃分办每年制定下发《垃圾分类重点工作任务》《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考核办法》《雨花台区垃圾分类桶边指导提质增效工作方案》《巩固提升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建设成效》等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整治四提升专项行动。编发《雨花台区垃圾分类桶边指导工作手册》,建立经常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考核的桶边指导工作制度。制定《雨花台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区级日检查、日通报巡查制度,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的分类收集点现场管理机制。组织各街道(园区)常态化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自查,每月印发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协调、指导、推动各成员单位落实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分类要求,对照市政府13类重点行业单位和公共场所垃圾分类工作标准,联合开展商超、农贸市场、学校等单位垃圾分类工作专项检查。坚持党建引领,以社区为重点,推动形成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全区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工作氛围

一是强化正面引导。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活动,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理念,累计组织452000人次跟着垃圾趣旅行活动,举办40余场精彩雨花,分类有我新闻发布会。二是打造品牌阵地。建成运行区级垃圾分类宣教馆,岱山家禾齐修幼儿园宣教基地,打造雨花禾苗特色品牌,累计辐射带动1200多个家庭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三是开展正向激励。区、街、社区依托智能化收集设施推行垃圾分类积分奖励制度,引导居民注册宁分类卡、慧分类卡,全区垃圾分类积极注册家庭达11.56万户。四是树立身边榜样。先后表彰垃圾分类优秀小区和单位6家、优秀标兵14名、最美指导员241名、最美物业经理10名。南京市获评江苏省垃圾分类红榜小区仅2家,吉庆里小区位列其一。五是打造志愿服务。持续优化垃圾分类宣讲师团队和雨花禾苗志愿服务队,组织1000余名志愿者进入小区开展桶边邻指导志愿服务活动。

(三)推进设施建设,落实资金保障

区街两级财政共投入2.67亿元,开展从前端分类投放至末端无害化处理的全流程环卫设施建设。其中,投入10219.45万元,在287个居民小区建成660座垃圾分类房亭;投入540万元,将凤信路、岱山东中转站改造为专业化厨余垃圾中转站;投入15984.1万元,在柿子树社区建设区污染物自动化智能分拣中心,进一步完善可回收物两网融合体系建设,建立305个居民小区交投点,8个街道资源回收站、1个区级大件分拣回收中心,形成点、站、中心三级回收模式,实现分类投放、房亭建设、收运体系三个全覆盖。依托14座垃圾中转站,日均转运其他垃圾680吨、厨余垃圾90吨、餐厨垃圾72吨。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日处理能力达200吨以上。此外,在20192022年《条例》施行初期,为快速提高生活垃圾分出率,区街两级财政共投入1.036亿元用于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日常运行管理(含桶边指导员补贴)。

(四)着力日常监管,提升整体效能

一是加强收运全链条监管。在前端,坚持日常桶边督导不放松,提升分类投放环节监管实效。在中端,全区332台收运车辆全部安装定位系统,实现在线监控。累计淘汰非标收运车78台,新增新能源收运车辆45台。在末端,13座垃圾中转站扫码进站。二是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绿化废弃物三化工作,依托2个绿化废弃物处理场所,实现年处理绿化废弃物6000余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督促重点行业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减量投放,禁用一次性包装物品等。三是开展争优除差活动。完成中交锦致雅苑等79个省级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及67个小区除差工作。四是查处违法行为。对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开展执法检查1520次,以案释法执法宣传6320余人次,累计完成志愿服务免处罚230余起。开展环卫专项整治行动322次,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2720份,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434起,执法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条例》施行三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先进地区工作经验,仍存在差距和提升空间。

(一)全社会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有所下降

受经济下行、财政困难影响,全市各区桶边指导员财政补贴快速退出,对此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等待观望心态,不愿意或少承担费用,撤除了部分桶边指导员,导致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潮现象严重,全区厨余垃圾分出率较财政补贴资金退出前平均由24%下降至20%,市民群众满意度下降。

(二)垃圾分类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比较严重

全区保障房小区占比全市最高,据统计约65%左右,物业服务费用0.5-1/平方·月标准较低,物业服务企业收入不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相比商品房小区差距较大。同时,受小区治理水平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双重因素影响,保障房小区之间相比同样参差不齐。

(三)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规划建设的短板亟待补齐

在投放环节,由于受避邻因素影响,垃圾房亭布局不合理,少数房亭容量设置不足,居民分类投放垃圾不太方便。部分设备设施设计不合理,投放交运使用过于复杂,存在故障率高、清洁难、维修成本高等问题。在转运环节,受规划条例影响,西善桥垃圾中转站交付使用滞后,区污染物自动化智能分拣中心计划年底完成主体建设。

(四)行业部门相互协同尚需加强

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尚未纳入市对区高质量考核,市区相关部门对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只检查不考核,在贯彻《条例》过程中存在简单应付,行业重点单位厨余垃圾分出率较低。部门之间建立的工作制度存在空转或不灵的现象,如:红灰榜制度未能发挥实际作用,奖补激励制度不完善等。

四、意见和建议

(一)把握特点规律,坚持问题导向

《条例》施行三年多以来,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财政先行、强力推进转入依法治理、平稳发展阶段,要充分把握新阶段特点规律,坚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的工作原则和基调。要加强区、街、社区工作联动,针对《条例》贯彻过程中不平衡、不到位、有反复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强化督查指导。重点是街道社区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引导和助力物业服务企业参与配合,形成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的合力;继续加大争优除差工作力度,对问题反复回潮、分类质效明显下降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会诊把脉、调理保健,争取将更多的物业服务企业拉入先进行列,争取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每家每户,切实推动分类质效稳步提升。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以《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抓手,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创新宣传引导方式,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调动各方参与热情,切实让生活垃圾分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日常,有效扩大法规的普及率、知晓率,让垃圾分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习惯。要针对重点单位、沿街商铺、流动人员,提升宣传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切实增强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感受度和参与率,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注重考核激励,压实企业责任

要引入第三方等充实检查考核人员力量,建立全小区、全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红灰榜,在物业招投标、诚信体系等领域里切实运用考核评价成果。要建立小区和行业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问题两张清单,以清单问题整改为抓手,建立问题交办和整改工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要相互配合积极推动问题整改,确保压力层层传导企业。要继续加大违法查处力度。对问题比较集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和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过程中强化以案释法、执法宣传,提升执法管理效能。

(四)改造设施设备,开展清洁行动

在检查考核评价等各项工作中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雨花基础,把小区清洁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底线,大力开展小区清洁行动,以清洁整洁的环境烘托、影响和带动居民实践文明、分类投放垃圾。要实现小区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对小区延时投放垃圾的居民加强服务和引导。要按照够用管用好用原则,改造维修空调、除臭、灭害和清洗、转运、称重设备。暂停使用空置空转或不好用、不好修的设备。要加强考核和检查执法。将清洁行动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清洁行动开展不力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仅要依据《条例》开展检查执法,还要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查处。

(五)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分工,认真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分类要求,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监管作用、引导作用、激励作用,综合施策,推动重点行业单位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提升厨余垃圾分出率。主管部门和行业部门要分工协作,建立行业重点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违法查处和评价成果运用力度。要落实行业部门对行业重点单位垃圾分类工作问题清单的整改责任,协助主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大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对于分工和职责的中间地带,要继续发挥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作用,完善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时协调分工、制订措施。推动政府、单位、企业、居民、物业等利益相关方深度协同,形成治理合力。

(六)引入竞争机制,发挥市场力量

生活垃圾管理既是一种环保活动,也是一种经济活动,既要有环保目标,也要符合经济规律,必须通过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同向发力,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投入到垃圾分类的投放、收运、处理等领域,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降本增效。选聘和扶持优秀社会化物业服务企业入驻保障房小区,形成鲶鱼效应,把社会化物业服务企业、公办物业服务企业放在同一起跑线上,优胜劣汰。坚持市场化原则,放开收运市场,统一考核管理标准,鼓励国有、民营(个体)转运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参与转运业务。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