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法院营商环境府院联动机制运作
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法院:
2024年5月30日,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营商环境府院联动机制运作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要求,区人大监司委、法制委于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向报告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已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区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强府院联动,在涉企纠纷诉源治理、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深入推进“执破融合”、助力企业合规经营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雨花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希望,区法院聚焦区域特色,深化府院协作,完善司法服务举措,打造更加契合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营商环境。一要深化府院联动,打造“高效畅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拓宽法院和政府“线上+线下”多维沟通渠道,加强业务联办、力量联合、风险联控和社会联治,通过责任落实、协同互动、探索创新,确保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整体协调,全面提升府院联动效率。二要提升涉企案件审理质效,打造“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履行司法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审理濒危企业救治、防范金融风险、涉企合法权益等商事审判案件,加强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的司法保障,为雨花放大优势、向“新”突破,争当发展新质生产力重要阵地的主攻手提供更强的法治保障。三要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打造“平安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诉前调解+”多元解纷模式,有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和源头治理,高效推动纠纷萌芽化解、案结事了,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雨花。四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完善企业信用治理,建立健全企业被执行人信用保护及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环境。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法院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监司委、法制委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6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