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区政府:
2024年7月26日,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我区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监督法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于本次会前组织了专题调研,并就此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已就相关意见建议在报告中作出回应。
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区财政工作围绕“打造新滨江、建设数字城”的目标向纵深推进,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良好,区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成了人代会目标。但同时也要看到受整体经济形势和土地市场等因素影响,经济缺乏新的增长点,收入下降、债务增加,收支矛盾长期存在。
会议建议:一要强化积极财政政策。财政部门要与街道(园区)、功能板块紧密配合,招商引资、挖掘收入、培植税源。提高服务意识,稳住存量经济,确保当前税源不流失。深化国企改革,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增加利用率。二要优化预算编制事项。硬化预算执行,强化内部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严把“预算绩效关”。科学务实编制明年预算,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编制预算项目,集中财力办好大事。三要深化政府债务防控。完善动态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规范举债行为,杜绝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要充分发挥专项债券资金“强基础、惠民生、扩投资”作用,不断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为全区产业升级、城市建设、民生保障提供坚强保障。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研究处理,有关落实情况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意见后,于2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