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9 月8 日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对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6年12月20日前选出。
二、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7年1月底前召开。
三、为了加强对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开展,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设立由区级领导机关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区选举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主任:孙中华
副主任:张铁波、汪丹彦、吕晨、梁汶
委员:杨啸、陈敏、王继红、卞志宏、郑诗宁、宋海红、张骞、张思军、徐明桂、李兴时、张晓慧、朱盘江、尚小强、陈波、张梅菁、贾健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梁汶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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