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问题的决定

作者:时间:2026-09-09点击:10


2026 9 8 日雨花台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现对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261220日前选出。

二、区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于20271月底前召开。

三、为了加强对全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依法开展,根据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设立由区级领导机关和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的区选举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任:孙中华

副主任:张铁波、汪丹彦、吕晨、梁汶

员:杨啸、陈敏、王继红、卞志宏、郑诗宁、宋海红、张骞、张思军、徐明桂、李兴时、张晓慧、朱盘江、尚小强、陈波、张梅菁、贾健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由梁汶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