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件进行了旁听评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虎、党组成员陈苏宁等参加活动。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初某与被害人陈某之间因琐事心怀怨恨。2016年8月7日,初某来到雨花台区某传媒公司监控室,持一长约30厘米的西瓜刀将陈某头颈部砍伤,又向被害人王某头颈部砍了一刀。在追砍王某未遂后,初某返回监控室再次持刀向陈某的头颈部、上身砍去,最终逃离现场。经鉴定,陈某、王某的损伤程度均属重伤二级。
庭审在审判长的组织下有序进行。庭审过程中,人大代表们神情专注,仔细倾听了控辩双方的辩论,并对法官的庭审程序规范、庭审驾驭能力进行了重点关注。庭审结束后,代表们进行了评议。大家各抒己见,对案情展开热烈的讨论,在对法官的业务素质、工作作风和区法院的司法公开举措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代表们还建议,要进一步尝试扩大旁听庭审的范围和内容,注意多选取一些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开展旁听活动,通过旁听活动的持续开展,不断推动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