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局长 黄海泉
2016年7月26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的委托,现将我区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草案)的制定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七五”普法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的确立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启动年,科学编制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各项普法任务,重在开局,事关全局。国家和省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均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自去年下半年起,我局就将研究制订“七五”普法规划提上议事日程,成立调研小组,展开实质性调查研究。
“七五”普法时期,是我区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建成更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攻坚期和突破期。大力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对于我区顺利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因此,区政府在 “七五”普法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确立过程中,始终贯穿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治国方针,认真筹划“七五”普法规划。二是坚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六五”普法,我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了较大突破,先后获得国家先进区和省先进区等荣誉,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各街道(园区)普法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领导干部重经济工作轻普法教育;流动人口、中小微企业法宣力量欠缺,存在普法盲区;全区法治化水平,特别是街道(园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凸显了法治宣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需要在“七五”普法中加以提升。三是坚持开拓创新。“七五”普法期间是我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因此,在制定规划过程中,我局充分领会我区决胜软件谷建设、决战“两桥”改造、打造全市一流社会事业强区的战略内涵,力争通过理论创新、手段创新、机制创新,实现“七五”普法规划新的发展、新的突破。四是坚持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法治宣传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制定好规划,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局邀请多方人士召开座谈,请他们积极建言献策。我们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充分调研社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和需求,力争制定出来的规划充分反映群众意愿,符合社会的需求。
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在全社会特别是各相关单位的通力协作下,6月中旬,区“七五”普法规划征求意见稿出台,随后发至全区70多家成员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并上传到雨花普法网,公开向全社会征集意见,以使我区的“七五”普法规划更具科学性。
规划对全区今后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表述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紧扣全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新要求,按照法治雨花建设任务部署,认真落实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工作目标表述为:一是逐步确立法治信仰。公民内心拥护法律,信仰法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领导干部敬畏法律,尊崇法治,自觉捍卫法治尊严,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二是普遍提升法律素养。公民知晓宪法法律和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普遍了解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公民获得法治咨询的渠道充分、畅通、便捷,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达到98%,满意率达到95%。三是有效健全普法机制。具有雨花特色的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运行,普法队伍规范化、普法方法实效化、普法平台立体化、普法要求标准化、普法机制长效化的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向全区各领域、各层次覆盖延伸。
二、“七五”普法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和重点对象的确立
纵观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所确立的发展战略目标,处处有法治宣传教育的用武之地。“七五”普法要想取得更好的效果,需要进一步从党委政府需求出发,发挥法治先行优势,主动贴靠。在此指导思想指引下,今后五年普法教育工作原则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法治惠民、服务群众。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坚持融合发展、多元共治。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实效。具体操作中要力争做到:工作基点要立足于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视点要瞄准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工作落脚点要放在逐步确立全区公民的法治信仰上。在“五个坚持”的同时,我们还将普治并举贯彻其中,提倡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真正获得社会实效。
综上所述,规划中“七五”普法主要任务表述为:一是围绕我区以软件谷为龙头,把“五型经济”作为加快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创新、开放发展的法律法规。二是围绕我区以建设“智慧两桥”为引擎,实现城市环境更美的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社会绿色、协调发展的法律法规。三是围绕我区以富民惠民为根本,确保百姓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四是围绕我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五是围绕我区全面提升人文素质的目标,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六是围绕我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目标,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重点对象表述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三、工作措施、组织保障机制和工作步骤的确立
“七五”普法规划主要安排了七大工作措施:一是继续以“18广场”、“法律人在行动”及“12·4”宪法宣传日、“农民工学法周”等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为载体,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二是以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工作情况反馈制度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为抓手,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四是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五是加强各单位法治宣传骨干培训,完善全区各类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切实抓好队伍和阵地建设。六是探索政府购买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共享共用优秀法治资源,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七是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为了保障上述目标和任务的完成,规划提出了相应的四项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一是完善领导体制。党委、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确定普法重点对象,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按人均(常住人口)每年1.5元足额划拨,专款专用,逐年予以递增10%。各单位、各街道(园区)要结合实际,安排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加强考核评估。建立法治宣传教育效果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
工作步骤与安排上,“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2016年1-9月,做好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宣传、发动工作。2016年10月至2020年,全面落实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2018年组织中期检查,2020年组织全面考核验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区“七五”普法规划(草案)已经制订,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要求,将我区的“七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
附:雨花台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附件
雨花台区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六五”普法规划(2011-2015年)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完成。在这五年里,全区法治宣传工作以宪法宣传为核心,以法治惠民为抓手,以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广泛宣传,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法治精神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各领域。为推进法治雨花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法治雨花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我区大有可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来抓,对于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软件谷建设、决战“两桥”改造、打造全市一流社会事业强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根据省、市“七五”普法规划以及《中共南京市雨花台区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雨花的意见》(雨委发〔2015〕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紧扣全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新要求,按照法治雨花建设任务部署,认真落实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基层法治实践,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为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1.逐步确立法治信仰。公民内心拥护法律,信仰法治,自觉维护法律权威,领导干部敬畏法律,尊崇法治,自觉捍卫法治尊严,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各级国家机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2.普遍提升法律素养。公民知晓宪法法律和法治精神的基本内容,普遍了解法律救济的途径和程序。以普法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公民获得法治咨询的渠道充分、畅通、便捷,对法治宣传教育的知晓率达到98%,满意率达到95%。
3.有效健全普法机制。具有雨花特色的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有效运行,普法队伍规范化、普法方法实效化、普法平台立体化、普法要求标准化、普法机制长效化的普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区各街道(园区)、社区均建有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向全区各领域、各层次覆盖延伸。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十三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把法治作为雨花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找准法治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点,把握着力点,使法治宣传教育渗透进法治建设各个环节,融入到全区各个领域的发展,助推雨花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2.坚持法治惠民、服务群众。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紧贴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普法成果惠及民生。
3.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实现学用结合、学用相长。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4.坚持融合发展、多元共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发挥部门行业的主体作用,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多元共治的普法格局。根据不同部门、行业、人群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5.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实效。把创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发展的引擎,把实效作为衡量法治宣传教育的标准。围绕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法律需求,因地制宜、特色定位、错位发展,力戒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从普及法律知识向培养法治信仰转变,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每年12月定为“宪法宣传月”,广泛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坚决维护宪法尊严。通过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三)以软件谷建设为核心,深入学习宣传促进创新、开放发展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全面优化产业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目标,加强与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眼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广泛普及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强化市场经济法治观念,增强市场经济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维护市场繁荣。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学习宣传招商引资、企业对外贸易中权利维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学习运用国际法治思维和方法来管理和调整对外经济贸易活动,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雨花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以“智慧两桥”建设为引擎,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绿色、协调发展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完善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市环境更美的目标,加强与科学规划、集约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建设生态雨花。学习宣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学进步和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促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学习宣传区域改造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五)以富民惠民为根本,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持续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百姓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道路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诉讼权利,确保百姓共享发展成果。
(六)以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紧紧围绕提升全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在面向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起到重要表率作用的目标,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善于依法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力度,注重运用法律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七)以提升人文素养为中心,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紧紧围绕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的目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注重运用法律引导文化发挥引领、熏陶的作用。内容上,由普及法律知识向加强公民法治精神培育转变;形式上,由单向灌输式向更加注重互动转变;载体上,由注重无形宣传向有形载体建设转变,在“三个转变”理念引导下,全面深化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建设能力提升、作品创作繁荣、传播体系优化、法治文化惠民等“五大行动”,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政策、阵地、产品、活动“四落实”。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制定法治文化建设扶持政策,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推广,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各级文化作品评选内容,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把法治元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深化法治文化品牌项目化管理,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精品。
(八)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引领,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围绕我区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目标,加强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注重运用法律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法治雨花建设中的先导和基础作用,引导和推动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的各层次各领域法治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法治区、法治街道(园区)、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制度,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发挥市民公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引导广大公民自觉有序地参与依法治校、治社区、治企等法治实践,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抓住“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自觉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的模范。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日常学法制度,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知识,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制度,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的督察考核、评比检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加强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以内容更新和流程再造,大力推进公务员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强化权责统一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意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切实加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重在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专题培训。坚持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将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加大对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公务员的法律知识考核力度,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三)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是法治国家建设的未来和希望,要根据青少年的年龄层次和接受能力,将学校法治教育同青少年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循序渐进地设置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引导全区青少年学习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法治行为习惯。义务教育阶段要注重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高中阶段要大力培养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加强有关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青少年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法治教育教材、读本纳入课程及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考试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建设更多有规模、高质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广泛组织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的良性互动。整合公、检、法、司、教育主管部门等资源,大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整治,调整充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加强培训指导,健全完善制度。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发挥企业在市场法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管理和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以宪法为核心,以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为重点,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公平竞争、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严格落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培训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切实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强化企业依法决策的意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积极培育以法治文化为基石的企业文化,通过文化形式的感染和文化氛围的营造,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依法、合规、公平、诚信”成为企业员工的普遍认同和行动自觉,使以企业员工知法、守法为核心的法治文化作为依法治企的内在动力。
(五)加强面向基层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基层法治需求,进一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解决好基层的实际问题,全面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要将基层普法重心由基本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的宣传过渡到法治理念和维权方式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具备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着重引导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主动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其依法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健全完善社区法治宣传工作队伍,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法律书籍送居民、法律服务到万家、法治文化进社区”工作,积极开展送法到宗教场所活动,进一步提高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其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六)加强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教育。立足于流动人口的“市民梦”,坚持普法与维权相结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基础性工作,使流动人口更好地依法融入雨花,减少社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调研新一代外来务工人员的心理特征和法律需求,收集、分析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反映的涉法问题,及时制定相应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服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企业和单位,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社区、企业等建立法律服务站,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实现外来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强化“农民工学法周”活动,将“农民工学法周”与“18”广场、“12348”法律援助结合起来,重点打造农民工法治宣传工作品牌,帮助广大外来务工人员合理依法表达诉求,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四、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坚持法治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实践与社会公益服务结合,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内涵。根据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实际需求,形成各具特色的“普法路线图”,不断增强“法律六进”活动实效,立足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结合“两学一做”系列活动,重点学习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立足提高农民法治观念,结合外来务工人员法治需求,重点进行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和权利维护意识的培育;立足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结合基层民主法治创建,重点学习宣传社区管理和基层民主自治方面的法律;立足培养青少年法治素养和道德情操,结合公民意识教育,重点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教育;立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能力,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点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宣传;立足促进单位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结合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重点学习宣传与单位事务管理相关的法律。以“法律人在行动”、“18”广场等为载体,组织开展每年的“12·4”宪法宣传日、“农民工学法周”、“4·8”司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关于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雨法宣办〔2016〕1号)文件精神,建立国家机关普法任务清单制度、工作情况反馈制度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全过程,推广窗口单位法治宣传全覆盖活动,强化公众服务窗口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落实以案释法主体责任,使司法、执法、法律服务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推动媒体庭审直播、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公开发布和宣传解读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要求,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履行普法属地管理与部门管理责任。
(三)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在突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相结合,在道德讲堂、志愿服务、诚信建设、文明生活、网络文明传播、道德模范评选表彰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活动中,有机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将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标,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精神文明创建测评系统中的权重,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通过法治教育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借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滋养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置专门法治课,并加强相关教材建设。将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治课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轮训。以“普法儿童团”、“少年法学院”为载体,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法治夏令营”、“小手拉大手”、“模拟法庭大赛”等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在入学、入队、成人礼仪式中规范设置专门法治教育环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探索建立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切实抓好队伍和阵地建设。加强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宣传骨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区级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统一建立区普法志愿者大队,与省总队、市支队构建形成三级普法志愿者队伍,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院校师生积极参加普法志愿活动,更好地推动全区普法志愿服务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发展。巩固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大力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的建设,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基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企业员工学法园地、禁毒教育基地、反邪警示教育基地、农民和流动人员法治宣传服务中心等,促进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化、规范化、特色化。
(六)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型社会组织建设。探索政府购买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共享共用优秀法治资源,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条件。围绕“法律六进”,从“法律明白人”、法治副校长等中发掘扎根基层,为机关、社区、学校和企业提供法治宣传教育服务的专业型社会组织雏形,培育发展一批社区法治宣讲团、青少年法治护航团、企业法律服务团等综合性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型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熟悉掌握养老、助残、妇女儿童保护、农民工维权等不同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把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注入到为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中,加快培育面向热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型社会组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志愿服务的对接融合,培养一批在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维护、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策划开展方面拥有特定专长的志愿者团体和个人,弥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专业力量和专门人才的不足,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注入新动力。选择一定数量政府购买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堡垒”单位,签订协议,以政府购买服务成本、资助补贴、项目奖励等形式,推动其承接法治宣传项目,打造一批有特色亮点的政府购买“品牌”项目,不断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七)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公益普法是大众媒体的重要社会责任,要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各类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作为日常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的重要内容,提高法治宣传的频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等传统媒体在法治宣传中的作用,加大政府网及门户网站法治宣传力度。把法律素养作为媒体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考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法治培训,提高法治舆论引导能力。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实现公共场所显示屏、移动电视、移动终端、宣传栏等载体全覆盖。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方式方法,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推动“互联网+”精准普法惠民服务,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联互融,培育有影响力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构建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的“网络普法联盟”,提高互联网法治宣传能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开放、共建共享。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9月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下发责任分工方案。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单位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做好启动的工作。各单位需将制定的“七五”普法规划和责任分工方案报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9月至2020年)。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分年度制定、落实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督导检查和表彰。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优势,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全区普法日常工作,并负责本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区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区委、区政府将法治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及依法治区建设目标,纳入各单位目标体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听取汇报、开展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年度工作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机制,年初分解落实任务,年中随机检查督促,年底抽样考核,责任单位定期报告工作计划和成效。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听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视察。区政协通过视察、建议等参政议政途径,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确定普法重点对象,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区司法局要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责任落实。组织、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各街道(园区)确定人员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本辖区居住人员和流动人口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辖区内新闻媒体、大众传播媒介、文艺演出团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人均(常住人口)每年1.5元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递增10%。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园区)要结合实际,安排落实相应专项经费,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普法工作的公益性投入,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四)加强考核评估。要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纳入各部门、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法治建设、平安创建内容,进一步加大权重。制定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完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期末总结验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社会第三方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态评估考核机制,加强评估结果的发布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