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贯彻实施《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作者:时间:2016-07-27点击:426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2016726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进一步推动《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我们对雨花台区贯彻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组织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5月初,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下发了执法检查通知,并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张虎同志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6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利用人大机关每月学法活动契机,围绕《条例》的出台和执法检查背景、主要内容、我区贯彻实施情况以及执法检查计划等,对《条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对开展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执法检查组通过座谈、走访以及配合市人大检查我区《条例》宣传发动情况等形式,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开展调研,为做好此次执法检查打下了扎实基础。62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6次主任会议,实地视察了安德门和西善桥犬证办理点、安德门宠物医院、西善桥养犬科普学堂,并听取了雨花台公安分局局长蒋虻芒所作的关于贯彻执行《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我区贯彻实施《条例》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条例》的宣传发动、建立健全养犬管理机制,实行养犬免疫,规范养犬经营,查处养犬违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1.及时开展宣传发动。执法检查工作启动以来,公安分局及相关基层单位及时做好《条例》的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定做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志等形式,并积极利用社区专栏、小广播、电子屏、微信、微博、广场活动等途径,大力宣传《条例》内容和养犬知识,较好地让养犬人和广大群众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养犬行为规范。

2.考核监督有力助推。细化养犬登记绩效,按分类派出所办证数、执法处罚数、流浪犬捕捉数等进行量化,按时间、完成任务的进度百分率进行排名和网上通报,有效调动起各基层派出所辖区养犬登记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发动社区干部、民警、治安志愿者,重点突击化解犬只扰民和邻里之间因养狗导致的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3.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创新建立起“4111X”的全新工作模式,即设立4个犬只登记点,创设1个“溜犬示范区”,建设1个“养犬培训站”,设立1台“流动宣传办证车”以及做好执法处罚和流浪犬捕捉等动态管理工作,全面推动养犬管理工作整体质态的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养犬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1.管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还不够紧密。对在电梯内、地下停车场、商场等公共场所遛狗行为的管理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整体联动来共同形成管理合力,消除遛狗监管的死角。

2.犬类疫苗的监管力度还需加强。在犬只登记过程中,存在有的犬只在没有卫生防疫部门许可的场所打过防疫针,办证人员依规不予办理登记导致群众难以理解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犬类疫苗的监管,对有资质单位要强化检查管理,无资质单位要坚决取缔,确保犬类疫苗来源的合法化和正规化。

3.流浪犬的捕捉有待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一些街头、广场甚至公园的角落,流浪犬仍然时有出没,对群众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和影响。

四、意见和建议

《养犬管理条例》是一部把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手段规范我市养犬行为规范的地方性法规。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部法律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工作,执法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和处罚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出依法养犬、规范养犬、科学养犬的浓厚氛围,逐步减少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发生。

二是要落实责任、加强协同。要认真对照《条例》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努力形成协同一致的工作合力。

三是要按照《条例》要求,将养犬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做好养犬管理工作的经费保障。

四是要固化此次执法检查成果,继续抓好养犬登记、防疫、犬只经营、养犬行为规范引导等长期监管工作,做到持之以恒和长效管理,确保全区养犬管理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不断增强城市文明和社会秩序管理水平。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