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5月17日召开的陕西省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近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省委有关要求,及时调整今年工作计划,加大脱贫攻坚工作监督力度,将组织力量赴秦巴山区、白于山区和黄河沿岸的土石山区进行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全力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指出,各级人大要结合当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合理确定监督内容和时间节点,既要了解全面情况,做到全覆盖,也要善于抓个别、抓特殊,用“解剖麻雀”的方法以点促面。同时,要统筹考虑,既把握好当前的监督重点,也要放眼长远,加强对建立长效机制的监督。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市县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和联系,市县人大常委会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反映,各地人大常委会之间要加强相互交流,取长补短。
会议强调,要采取多种有效监督形式,力促问题解决。一是开展执法检查,察看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对条例的修改补充意见;二是组织人大代表、有关专家,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调研视察;三是省市县三级人大都要采取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政府脱贫攻坚专项报告的形式,监督政府在工作进度、整改力度上存在的问题,提出审议意见,推动政府改进工作;四是采取报告履职工作的方式,听取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报告;五是组织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询问,务求把各级人大的监督职能发挥好。
会议要求,要主动加强和人大代表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基层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他们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对于本身就生活在贫困地区的人大代表,可以请他们就地履行职能,对当地扶贫工作如精准识别有没有漏报瞒报、执行政策补贴有没有优亲厚友、工程建设有没有贪污腐败、对口帮扶是不是尽心尽力等进行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要发挥基层人大代表在当地的影响力,对个别群众主动脱贫积极性不高、有“等、靠、要”思想等情况进行正向引导,让贫困户树立和坚定“我要脱贫”的思想,促进他们主动脱贫。
贫困群众是脱贫攻坚工作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受益者,他们的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会议要求,脱贫攻坚要坚持群众路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认真倾听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掌握工作动态,使监督更接地气。要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加强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开设举报信箱、电话和网络举报等方式,鼓励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对群众的监督举报要及时予以答复。
据悉,今年9月,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将专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