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要职责
法制委员会由区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是:检查了解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为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情况和参考意见;提出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年度议题建议;牵头组织有关法制工作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负责常委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牵头负责参与和配合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征询工作;受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委托,预审法制建设有关议案,提出预审意见;对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视察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提供工作参考;办理与本委员会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协助有关委员会督办相关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按照各自分工负责的职责范围,负责与上级人大有关委员会和“一府两院”所属部门的工作联系;承办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任委员:张明权
副主任委员:熊军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列)
马国祥 王云霞(女) 张凌燕(女) 郭莉莉(女) 薛蓉蓉(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