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工作之三】:围绕中心,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

作者:时间:2018-03-23点击:133

  2017年,根据区委部署,区人大常委会结合省、市人大相关文件精神,突出依法、规范、执行三个关键,在全市率先起草制定了《关于健全区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实施方案》,就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要求和原则、重点和范围、实施和保障等方面工作做了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区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这一方案并在全区范围内印发。
  在讨论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中,区人大秉承“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保障落实”的工作理念,妥善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使决定权、行政权、司法权更好地形成合力。在区委领导下,依托“三办”联席会议机制,精心选题,认真谋划,科学论证,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依法、科学、及时做出决议决定,把党委意图转化为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统一意志和自觉行动。此项工作形成了一定的反响,湖南汝城县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0月来我区进行专题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