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8-03-29点击:8633

区法院院长  陶红
2018年3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议题安排,我代表区法院向本次会议报告“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行难”的成因及现状
  “执行难”近年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形成有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首先,我国市场经济正处于逐步建立和完善阶段,社会身份管理、财产物权管理、商事行为管理制度都不健全,法院找人难、查物难、财产处置难,抗拒、阻碍、干预执行的问题高发,“法律白条”的说法在社会上流传甚广,未执行案件大量积压。其次,法院内部本身执行工作的问题依然较多,仍然存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未能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信访问题时有发生,存在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执行不规范现象,存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等问题,存在执行案款不及时兑付、拉赞助等问题。
  为了解决执行难,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先后制订了一系列执行工作相关文件,各级法院成立了专门执行机构,增加配备了执行人员,开展了涉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案件清理活动,通过多年努力,“执行难”问题逐步得到一定缓解。2016年3月份,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国人民作出了“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向执行难问题全面宣战。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战之年。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的成效
  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题,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大力提升执行效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7年,区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类案件3125件,执结2916件,同比分别上升11.97%、27.50%;实际执行率68.81%,同比上升13.32%,在全市位列第二名;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占执结案件15.03%,同比下降56.58%,在全市位列第三名;执行标的到位总金额达到4.1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58.55%,同比上升33.26%,在全市位列第四名。执行工作受到省、市法院充分肯定,被省法院评定为“学习十九大、攻坚执行难”竞赛活动先进集体;被市法院评为全市基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第一名,区法院执行局2017年被市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刘福清同志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苏泰同志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胡卫方同志被市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1.群策群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2017年8月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出台《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统筹协调全区各部门协助区法院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目标。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谋划和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及时解决区法院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法院与金融、不动产、车辆等管理部门建立信息网络查询及协作工作机制。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2.固本强基,信息化建设打造执行工作坚实基础
  区法院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的“助推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
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日益发挥功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全面清晰记录每件案件的执行措施、办理进度及执行效果,案件办理过程全程留痕、实时跟踪、精准管理,院庭长、承办人根据实时更新的电子卷宗定点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网络查控能力不断得到加强。网络查控“点对点”“总对总”系统信息源越来越多,目前,已经拓展到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地税、支付宝等17个领域,2016年以来,“总对总”查控系统查询量达到41.31余万次,冻结资金46001.54万元;“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量达到49.23余万次,冻结资金5504.63万元。
  联合惩戒系统落地生根。2016年以来,区法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233例,促使354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财产处置变现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3月区法院已经正式入驻淘宝网司法网拍平台,随着搜查、查封措施力度的加大,拍卖品不再仅仅局限于房产、车辆、机器等大宗物品,手机、品牌包、烟酒等日用品、奢侈品也频繁在网拍平台上架,网络拍卖179件,成交量104件,成交额21845万元,标的物成交率70.5%,溢价率达到146.7%。
  3.重拳出击,多元方式加大执行惩戒力度
  区法院多措并举,严厉打击各种逃避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切实增强执行工作威慑力。
  加大集中执行力度。重点针对涉民生、小标的、农村地区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或信息化手段难以施展的案件,集中执行力量,强化运用搜查、拘传、拘留、罚款等手段,不间断开展“现场执行”“夜间执行”“假日执行”。2017年,开展集中执行49次,出动执行人员796人次,司法拘留180人次,拘传168人次,边控16人次,搜查80起,罚款7件次(合计金额55.5万元)。其中,司法拘留和拘传人数同比分别增长2.5倍和2.7倍。
  加大拒执罪适用力度。区公检法联合出台《集中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意见》,明确了拒执罪适用的标准、尺度和程序,2017年,区法院共向区公安分局移送拒执罪14起,有8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有1人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
  试行悬赏公告制度。通过省、市、区各级媒体向社会各界悬赏查找被执行人人和物的线索,让被执行人无所遁形。截止2017年底,共发布悬赏公告21条,接到举报线索9条,多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4.严格管理,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
  执行规范化是治理执行难的基础性工作。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切实将执行权关进制度铁笼。
  强化执行信息公开。执行过程中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等13个关键节点信息通过执行公开系统实时、自动地向当事人推送,现场执行全部实现全程记录并及时录入网上办案系统,结案文书全部网上发布,2016年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各类执行文书2172份,执行文书上网率达到100%,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提高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生。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注、矛盾集中的重大疑难复杂执行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共同参与“会诊”和现场执行,监督执行活动,提高司法公信力,2017年以来邀请各界代表参与现场执行案件100余人次,妥善解决相关案件20余件。
  提高终本案件管理质量和水平。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简称终本案件),是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一种结案方式,很多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不规范执行的问题都隐藏在终本案件中。我们严把终本案件质量关,一是对新结的终本案件严格把关。坚决做到“四个不批”(有财产未处置的不批、未上门查找被执行人的不批、未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不批,立案未满三个月结案的不批),2017年因穷尽措施查无财产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仅占15.03 %,终本案件率得到了有效控制。二是邀请第三方对终本案件进行评查。区法院多次邀请法律界人士按照最高法院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随机对我院已结终本案件进行抽查评估。三是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2016年恢复执行案件544件,到位金额14518.42万元;2017年恢复执行案件681件,到位金额12484.94万元。
  5.不断创新,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
  区法院积极稳妥推进执行工作改革,着力解决影响执行公正、制约执行效率的深层次问题。
建立立审执协调机制。在立案阶段即向当事人告知和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诉前和诉中保全措施,建立诉讼保全与“总对总”“点对点”财产查控系统的衔接配合机制,诉讼保全实施工作由各业务部门分散进行改为由执行部门集中办理,2017年区法院共执结执保字案件286件,保全金额35733.2万元。
  建立执行案件转破产机制。根据省法院制定的《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的若干规定》,积极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2017年,共移送破产审查2件,涉及执行案件40余件,总标的997.94万元。
  建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机制。支持、鼓励律师接受申请执行人委托,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调查被执行人财产。2017年,已经开出执行调查令135份,律师查实各类线索41条。
  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机制。区法院按照省法院要求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平台,配备了场所、人员和相关设备,初步实现了执行查控、指挥、网拍、执行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在执行指挥中心平台统一完成。
  6.加大宣传,争取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区法院通过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在电视、广播、报刊、门户网站等公共媒体发表新闻报道,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曝光“老赖”,定期公布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等方式,展示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2017年,发表各类宣传报道126件,曝光“老赖”65名,并且在执行“加豪新型混凝土欠薪案件”中首次尝试执行活动全媒体直播,引发社会的热切关注。
  三、“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存在的困难不足和解决路径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区法院的执行工作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的热切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实际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 一,“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的系统源尚未实现全覆盖,社保、公积金、投资理财产品等多项数据仍不能线上查控,多数查询到的财产未能实现网络查、冻、扣一体化操作,甚至一些掌握被执行人信息和财产线索的单位存在迟延反馈、错误反馈、不反馈的情况,为执行工作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造成极大困扰。第二,联合惩戒系统措施尚有不足,尚未在全社会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阻”的氛围,很多失信人利用征信系统不统一、不共享、不闭合,信息掌控部门互相封锁的漏洞,隐藏和转移个人资产,进行高消费,联合惩戒系统威慑人群范围有限。第三,执行规范化水平尚有不足,部分执行员对新法律、新规定学习力度不够,仍然用老经验处理新问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以及少数不廉不洁等问题仍有发生,对申请执行人冷硬横推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第四,执行工作创新能力尚有不足,传统的网络查控和集中执行仍然是执行工作的主要手段,拍卖、追究拒执罪刑事责任、执行转破产等新型执行手段,运用频率过低,主动创新方式去解决执行工作遇到的难题范例屈指可数,没有形成自己的工作品牌和工作亮点。
  下一步,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总体工作目标,对标找差,促进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实现执行工作质效的全面提升。一要进一步争取各方力量的支持和认同。更加主动地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执行工作,赢得支持;依托“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这一平台,及时推动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不足;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和认同。二要进一步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是试行执行团队化、集约化的基础,我们将拓展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将文书集中制作和发送、终本案件集中管理、申诉信访集中接待、简易案件快速执行、案件节点管理等事务性工作全部放入执行指挥中心,将执行指挥中心打造成执行工作的节拍器、监视器和最强大脑。三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强制力度。在保证集中执行每周一次的执行频率同时,加大审计、搜查等新型强制手段的运用,深入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四要进一步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平台和执行流程办案管理系统,对执行案件过程全面监控。通过案件随机抽查、第三方评查、案件回访、案件信访等各种方式,发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和乱执行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吃拿卡要、冷硬横推、恶意刁难等执行问题线索,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各级法院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各项工作任务的攻坚期。区法院将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依靠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场硬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雨花贡献力量!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