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城建及住房保障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开展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8-03-29点击:298

区住建局局长  李睿
2018年3月2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全区城建及住房保障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区住建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统筹建设和住房保障职责。2012年以来,随着城建体系的不断调整和市权下放的不断深入,我局主要职能已从重点城建项目实施部门逐步转化为统筹全区城市建设计划、实施建设项目和住房保障审批服务、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部门。根据我局行政管理职能,目前承担的城建及住房保障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共两大类、12小类、52项(详见附表),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开展情况
  1.城建类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情况
我局承担的城建类行政审批事项共包括质量安全监管类、施工许可类、招投标监管类等7小类、34项。2017年我局受理质量安全监管备案的工程累计317个,建筑面积438万㎡;共完成38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材料受理、现场勘察、审批和发放工作,并全面实现“不见面”审批;完成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2项,相关业务咨询40项;按照项目基建程序的要求,共受理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工程立项申请11项;受理概算审批7件;累计完成招投标监管项目450个,涉及工程资金59.8亿元。
  2.住房保障类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情况
我局承担的住房保障类行政审批事项共包括物业维修资金审批类、房屋安全类、保障审核类等5小类、18项。2017年共收到维修资金使用申请431件,审批完结428件,共拔维修资金852.92万元,其中应急审批206件,拨款149.64万元;共完成租赁备案13020户,实现房屋租赁税收2162万元;共完成双困户租赁补贴发放100户、90.8万元;完成246户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工作;完成建宁一村、梅化宿舍、纸箱总厂、刘家村等项目731户、1190套征收安置房的安置审核工作等。
  二、主要做法
  1.集中优势力量,提升审批效率
  自2012年以来,我局新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累计达37项,面对不断下放的权利事项以及不断增加的审批职能,为保证更优质的审批服务,更快捷的审批效率,更规范的审批监管,我局立足现有人员编制数量,深挖机关内部潜力,已实质化运作行政审批科,将事关企业开办进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审查、概算决算审批、施工许可、物业维修资金审批、租赁备案等16项涉及城建项目前期重要环节和房屋使用维修重要领域的审批服务事项归集到行政审批科统一管理,并调配全局骨干同志、业务能手充实科室力量。同时为更好的贴近基层、靠前服务,我局将行政审批科办公地点移至区政务中心,实现服务窗口与审批工作的无缝对接,压缩文件传递的空间与时间,做到第一时间收件受理,第一时间反馈意见,充分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水平。
  2.积极探索创新,优化审批流程
  为继续落实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积极构建政务服务新模式,努力实现审批事项“不见面”审批,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始终在精简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上狠下功夫。目前,我局52项审批服务职能中,除“不宜公开招标项目的批准”和“应招标工程不招标的审批”两项涉密事项,其余50项均可通过在线办理、邮寄快递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率达96%,远高于江苏省不少于80%的要求。同时,通过创新内部职能衔接机制,打通信息共享通道,现已顺利实现工程质监申报、安监备案和施工许可证申领的并联审批工作,可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一次进件、联合审批、统一出件,也可通过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全程网上操作。2017年,我局按照省、市、区“3550”的改革要求(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合我区实际,在无工业项目的情况下自加压力,将我区其他重点实施项目纳入改革范畴,通过与规划、环保、消防、人防等各工程审批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前置技术性、方案性审查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前期手续办理时间,特别是主动对接市图纸审查单位,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证,为后续手续办理节约了大量时间。其中,软件谷人才实训园项目从立项申报至领取建筑施工许可全流程办理由正常的150个工作日以上压缩至29个工作日完成;南京外国语学校雨花国际学校项目在50个工作日内领取了建筑施工许可证。
  3.细化实施方案,做好事项承接
  近年来,新的《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等规范条例不断发布施行,我局承接的审批职能不断增加,审批范围不断扩大,审批要求不断提高。为规范运作各审批服务事项,我局一是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主动上门沟通审批事项的实施办法及操作经验,构思职能承接的总体思路,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细致研究条例规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细则,与相关部门、街道(园区)开展多轮协商探讨和意见修改,将基本成熟的方案及时报告区政府,并报请政府常务会对相关实施方案进行审议;三是指导配合相关单位做好新事项的承接工作,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商会议,汇聚各方力量解决事项承办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三、目前存在困难
  1.人员编制与不断增加的审批职能之间存在矛盾
  根据职能调整,虽然我局部分职能已划转调出,但相关业务人员也一并跟随职能调出,目前我局承担的审批服务事项已达52项,且件件都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区建设项目的推进速度。在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现有编制情况下,通过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合理配置、对内挖潜等措施确保各项职能的顺利实施。但随着市权下放的进一步深入,审批服务事项还将不断增加,由此产生的机构人员编制短缺的矛盾更为突出,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建设管理和住房保障的新要求,建议有关部门能考虑我局实际情况与切实增加的职能,及时调整增加局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2.管理事项的增加与运转经费紧缺的矛盾
  局下属事业单位质安站、建管站、房改办承担了质监、安监、建筑市场监管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实等多项行政许可与监督事项,且都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因政策调整,在2008年取消了所有收费项目,而审批管理职能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充,在区政府的关心下,近几年区财政已给予质安站、房改办一定补贴,但仍不能满足基本支出,影响了行政职能的履行和干部职工队伍的稳定。建议将其经费纳入区财政统筹范围。
  3.办公场所缺乏与行政许可事项增加的矛盾
  目前虽然行政审批科已进驻政务中心,但我局招投标监管科仍无固定场所,为正常开展全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业务,仍然采取借用区建管站房屋以及市政务中心场馆等靠打游击形式开展招投标工作。希望借助这次筹备新的区政务中心的同时,能参照市政务中心交易场所设置一并解决招投标办公场所与交易大厅的问题。
  四、下一步打算
  1.梳理清单、简化流程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和简政放权要求的提高,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标准化清单,改进审批程序,创新简化流程,尽可能的利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切实施行“不见面”审批。同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为企业和群众在各项审批服务中提供更完善、更优质的服务。
  2.深化改革、快捷高效
  围绕全区攻坚“三个主战场”的决策部署,紧扣服从经济发展,服务企业发展的思路,深化“放管服”改革,依照“3550”目标中50个工作日内办理施工许可的要求,努力推进并联审批、模拟审批等创新方式,积极帮助协调建设前期各项手续,力求让建设企业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施工许可。
  3.整合资源、保障运作
  我局将结合现有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合理分配人员力量,切实做好各项审批事项的承接运作与监管服务。同时也将采用招录人员、劳务外包、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件能力,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做好服务。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