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天燕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2-22点击:2396

2019221日雨花台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任命朱天燕同志为雨花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雨花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任命程康同志为雨花台区司法局(重新组建)局长,免去其雨花台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戴俊同志为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

任命魏平同志为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任命钱扬才同志为雨花台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其雨花台区农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蒋朝晖同志为雨花台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沈晓莺同志为雨花台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任命褚堂琴同志为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雨花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任命史军同志为雨花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免去其雨花台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王惠强同志为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郜叶红同志为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任命项前同志为雨花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免去龚红旗同志雨花台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免去乔兰俊同志雨花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雨花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康同志雨花台区文化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