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审议意见高质量落实

作者:时间:2019-06-17点击:199

根据监督法规定,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独立法律形式,审议意见是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载体,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在人大监督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和效果。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建立健全创新督办机制,切实支撑推动审议意见高质量落实。

抓好审议意见督办时限,有序推进办理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及时文件反馈。每次常委会议题审议结束,根据各审议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形成规范的审议建议文件在常委会结束5日内发给市政府,市政府在30日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方案,市政府在半年内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到目前为止,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建议落实情况均在规定时间报告。

抓好审议意见督办主体,落实责任办理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有关工作机构作为督办主体,组织接续创新跟踪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不直接办理审议意见,做出的审议意见只有通过“一府两院”的办理才能得以落实,而“一府两院”有无办理、办得怎样、效果是否满意等等,仅凭一份书面的“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显然是不够的。有关工作机构通过走访代表、开展视察调查等形式,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在各工作机构对口调研的基础上,提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再提交常委会会议就其落实情况进行专题审议,并逐一票决。

抓好审议意见督办重点,提升质量办理审议意见。在梳理审议意见基础上,深入详细了解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突出重点,进行专题督查。对其中落实不力、办理时限较长、市政府工作的难点以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等,进行重点督查,充分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原因,督促市政府找出解决问题的举措,促成审议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到位。

201784日,市人大常委会十七届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在39张表决票中,满意21票,基本满意18票。会议形成了六条审议意见发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市政府要将审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处理,并按照监督法要求,在规定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教科文卫工委跟踪督促检查,并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等再次经主任会议同意向市人大代表通报且再一次进行满意度测评,会后向社会公布。

近年来市政府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务实举措,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加强公立医院回购和财政投入力度,引导和强化医院公益性质。其次,重视镇卫生所的提升和完善,坚持政府主导的镇卫生所的公益性原则,强化政策性基本保障,加强管理与考核,切实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生指导“六位一体”的服务,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相关功能。第三,科学规划镇级卫生院的建设,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抢抓新一轮改革的发展机遇,在卫生所增挂卫生院牌子,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务实推进,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做到一镇一策,因镇施策,不断整合和优化资源,不断提高老百姓对医疗健康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一系列的监督举措,扎实支撑推动了人大审议意见高质量落实。

抓好审议意见综合督办,高效协调办理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对一些涉及面广、交叉问题较多审议意见时,及时与“一府两院”及几家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并召开协调会,分析问题,细化审议意见,分部门分别提出明确督查要求。

201811月底,如皋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针对为民办实事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三点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在对教育均衡提升工程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时,针对施工人员偏少,工程进度慢等存在问题,组织建设、规划、教育、相关镇区现场督查交办,提出加快工程进度、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等督查建议,协调多部门参加,现场综合督办,高效保证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序时推进到位,高质量地落实审议意见,提升了人大监督的实效。督查结果提交主任会议讨论,然后再提交常委会会议进行二次审议票决,票决满意率较高。(转自《人民与权力》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