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时间:2019-06-03点击:3139

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司法局局长  

2019531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又进一步明确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这一要求,区政府经过几年努力,在我区基本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建成覆盖区、街道(园区)、社区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构建一体运行体系,提高平台实战化运转水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20158月建成,不断得到完善。中心现设置综合服务接待大厅和办公区两个功能区,设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5个接待席,相关工作流程全部公示上墙。法治建设科、法律援助中心、12348热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工作室等也在中心集体办公,为群众提供专业性、多元化法律服务。8个街道(园区)全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59个社区和3个社区筹备办实现了司法行政服务站全覆盖。此外,在岱山保障房片区专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得到省法援基金的资金支持,成为该基金会在全市唯一精心打造的品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信息技术系统,实现与街道(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音视频连通,可以实时掌握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运行情况和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及时提供远程指导和服务。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32家,执业律师831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1名。认真开展两公律师选聘,规范配备政府法律顾问。区政府聘请13名律师成立法律顾问委员会,全区所有政府部门、街道(园区)、软件谷、各大企业均聘请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决策和企业经营提供法律指导意见。落实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区各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社区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针对群众法律需求开设普法讲座,指引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社区将法律顾问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上墙,并建立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实现法律顾问全天候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三)统筹资源倡导社会参与

司法局发挥统筹协调功能,大力培育和发展司法行政领域的社会组织。截止目前已发展相关社会组织15个,服务范围涵盖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等多项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其中沪宁法律服务社、九色鹿法律服务中心、律佑花开青少年法务中心等社会组织经常性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居民提供相应法律服务。此外,司法局定期组织律师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讲座,提升居民法治意识。

(四)强化资金和人员统筹保障

近年来,区政府不断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资金投入和人员配备力度,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由区财政列入预算,专款管理,并在区社会管理服务总体规划中予以保障。在人员调配方面,注重专业化和多元化相结合,组建以执业律师和专职调解员为主、兼职调解员和公益律师为辅的法律服务队伍,同时还建立医患纠纷调解等专家库和专职律师咨询库等智囊团队。

二、2015年以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运行情况

(一)聚焦法治思维入心,高质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围绕服务三大攻坚战开展普法。七五普法以来,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以宪法宣传为中心,通过法律六进,以广场活动、法治讲座、微信群推送法律常识和案例等形式,积极开展防范风险化解”“法律扶贫”“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润雨花·春风行动等专项普法行动,致力于提升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能力,累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000余场次,覆盖人数逾80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3.8万份。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营造法治文化环境,提升民主法治氛围。区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等3家获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称号;花神庙社区、油坊社区2家社区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二)聚焦法律服务暖心,高质量提供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政府法律顾问指导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2015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认真履职,提出法律意见书和各类工作建议共833份,有效规范了政府执法行为,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社区法律顾问作用明显。几年来,社区法律顾问为社区各项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待解答各类法律咨询 10,894人次;开展各类法治讲座200余场;定期到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进行坐诊,参与社区调解265件;利用法润民生微信群推送以案释法案例、法律条文解析等近2万条。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依法几年来共接受群众咨询39,15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10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940余万元,其中《南京市雨花台区法援中心为24名民工追回278万跨国工资提供法律援助案》作为典型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配合区政府进行清欠讨支工作,对重大群体性案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配合板桥街道完成污染企业搬迁、治理,为南京坤宇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搬迁后未被安置的20余名工人提供法律援助。三是不断拓展公证服务功能。按照省市要求,在全市率先完成公证机制体制创新,改走税制,极大提高工作积极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在两桥建设、旧城改造、拆迁安置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发挥公证作用;积极探索为街道集体资产管理开展租赁物业公证,开通老年人订立遗嘱的智能、精神评估快捷通道,开拓遗言保全、遗嘱保管、父母子女借款协议公证等新型公证领域,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需求。几年来累计接受群众咨询11,745人次,办理公证13,285件。四是认真履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职能。严格社区矫正管理。截止目前,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251人。通过手机定位、电子手铐等手段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控管理;每月集中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接受不少于8小时的思想教育和8小时劳动教育,帮助其思想改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全区目前在册安置帮教人员597人,对在监服刑人员开展延伸帮教,运用远程视频会见系统安排在监服刑人员与家属在线会见,进一步提高了帮教效果。司法局联合多个部门对特殊人群中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就业能力三无人员进行定向扶助,为其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荐、帮助办理低保等服务,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聚焦化解矛盾舒心,高质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

通过区、街道(园区)、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解、老兵调解、交通事故调解等专业化调解组织,积极开拓公调、访调对接等多元化调解渠道,由调解员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做好劝解工作,降低矛盾燃点,及时化解纠纷。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提前预防,努力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2015—2018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8,540次,预防纠纷2,329起,劝阻群体性上访1,030批次10,638人次,参与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2,765件,成功调处12,703件,调处成功率99.5%。铁心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利化解南京徐工整体搬迁的群体性纠纷案例被市司法局录入调解专报。

三、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民调解组织功能弱化。街道(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数量少。多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政府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削弱了人民调解第三方的性质,造成调解工作公信力下降。社区调解组织力量薄弱,影响力降低,个别社区全年没有调处1件矛盾纠纷。据了解,2016年社区换届后,人民调解组织没有同步调整,有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出现无人管的现象。

二是街道、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不规范。目前全区各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在选聘方式、服务费用、作用发挥等方面管理散乱,严重影响法律顾问发挥作用。2018年第三季度,省司法厅对我区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对管理不完善、为群众提供的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在总结前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中枢,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骨干,运用网络、热线,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不断完善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享受到依法治国的红利。

一是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让人民调解发挥更大作用。认真梳理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选聘群众威信高、有相关专业知识、热心人民调解事业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做好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聘请社区专职副主任担任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居民日常生活中的应有作用,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保一方平安。

二是统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强化社区法律顾问作用,让法律顾问制度真正发挥出应有效果。针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协调街道(园区)、社区将法律顾问选聘工作交由司法局统一管理,统筹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明确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服务范围、服务方式、行为准则等,形成符合群众需求的规范标准。街道(园区)、社区法律顾问费由区财政统筹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经费管理,街道(园区)和社区负责法律顾问开展特色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补贴。司法局定期对法律顾问进行考核,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参与,根据考核结果对法律顾问实行优胜劣汰,实现对社区法律顾问的有效管理。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批评指正。